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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第九十一回至第九十九回之谜[3]李纨之谜
过去有一种说法,认为《金陵十二钗正册》里有一钗堪称完美,哪一钗呢?李纨。如果你像脂砚斋一样通读过曹雪芹的全本《红楼梦》,就知道绝非如此。即便你读的是通行本,如果你仔细推敲第五回里面,关于李纨的判词和她那支曲,你也应该怀疑高鹗后面所写的那些情节是否对头。高鹗后来就没怎么写李纨了,确实给人一种感觉,李纨这个人完美无缺。
第五回里,通过判词和关于李纨的《晚韶华》曲,曹雪芹其实已经告诉你,李纨不仅不完美,而且,问题还不小。在关于李纨的判词里面有两句,叫做“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你细琢磨一下,这难道是赞美吗?特别是最后一句。李纨的结局比较好,儿子贾兰后来中了科举考试的武举,当了高官,她成了诰命夫人,但是,却被判定为“枉与他人作笑谈”。别人对她并不佩服,并不羡慕,反而去讥笑,这是为什么?难道“他人”形成的舆论毫无道理,都是对她的误解和污蔑?我引的两句判词,前面一句历来聚讼纷纭,解释不清,什么叫做“如冰水好空相妒”?其实这句话不难理解,就是在八十回后,会写到贾氏宗族最后是忽喇喇大厦倾,府里面各人的命运,就出现了分流。本来他们都是一个池子里的水,但是有的呢,就被冻成了冰,也有的呢,居然还以水的姿态存在,还可以自由流动,所以冰和水之间,虽然本来是同质,但是遭逢变故之后呢,生存状态却大相径庭,互相之间产生了隔阂,甚至于冰就会来嫉妒这个水,这个水也就不去顾那个冰了。
一定会有红迷朋友皱眉头问了:你前面讲了半天,给我明确了一点,就是说皇帝如果打击这家人的话,那么不仅那个贵族官员本身会失去自由,“冻成冰块”,包括这个罪者的正妻、侧室、儿子儿媳妇、公子小姐,以及所有的这些府里面的男女仆役,都要面临一样的或打、或杀、或卖的命运。如果书里的荣宁两府彻底崩溃,李纨她凭什么就能例外不受打击,还是“好水”,拥有自由呢?
这就必须探讨李纨这个角色的原型。
李纨这个角色应该是有原型的,当然,从原型到书里面的艺术形象,作者进行了特别多的艺术加工。甚至于就辈分来说,都把她降低了一辈来写。
怎么回事呢?咱们先说生活当中的情况。
曹雪芹他们家,在康熙朝,他的祖父曹寅,继承他曾祖父曹玺的衣钵,担任江宁织造。曹寅的母亲曾是康熙的教养嬷嬷,康熙和曹寅可以算是发小,康熙非常宠信曹寅。但是曹寅后来得疟疾,要死了,消息传到京城以后,康熙急得不得了,就派驿马,马不停蹄地给他送金鸡纳霜,当时皇宫里面有这种稀罕的特效药,但是呢,曹寅这个人没有运气,驿马赶到的时候,他已经死掉了。按说他死了,朝廷派另外一个人来做江宁织造不就结了吗?康熙以前,顺治时期,皇家定下的原则,像江宁织造这种职务是不能世袭的。可康熙皇帝他既然做了皇帝,他喜欢曹寅,他可以破先皇的规矩,还让曹家的人当织造,于是就任命曹寅的儿子曹,继续担任江宁织造。曹当了江宁织造以后呢,康熙很满意,没想到的是,曹没当几年江宁织造,他又死了。曹寅再没有亲儿子了。康熙宠爱曹家达到什么地步呢?他还要让曹家继承江宁织造这个职位,就命令苏州织造李煦,帮他从曹寅的侄子里,挑一个素质好的,过继给曹寅的未亡人李氏这个李氏就是李煦的妹妹来做儿子,继承这个家业,继续当江宁织造,这个过继给李氏的儿子,就是曹。
前面讲座里我多次告诉你,李氏,是书里面贾母这个艺术形象的原型。你想一想,曹寅死了,李氏成了一个寡妇,曹寅和李氏他们的儿子曹又死了,曹的妻子也就成为寡妇。曹的这个妻子姓马,称马氏。这位马氏,她的命运非常凄惨,本来她住在江宁织造府的主建筑群的正堂里面,她是织造夫人,可是她丈夫死了,皇帝任命了另外一个姓曹的人,带着他的妻子到这儿来当江宁织造了,她就得从正房当中挪出去,失去了江宁织造夫人的身份了。曹的夫人,取代她成为了织造夫人了。对于她来说,这真是一个尴尬的局面。
现在还可以从清宫老档案里查到,曹刚上任,就给康熙皇帝写了奏折,其中说到了他嫂子马氏的情况,汇报说马氏已经怀孕了,哥哥曹虽然死了,但是马氏会生下一个遗腹婴儿,要是一个男孩的话,我这个哥哥也就有后人了。但是在后续的奏折里,曹继续给康熙请安,汇报请示,却没有关于马氏生育的任何信息。康熙也继续在曹的奏折上写批复,也没见他问起曹遗孀生育的情况。因此,马氏究竟生没生孩子,生的男孩女孩,生产情况如何,生下了以后怎么样,就都不清楚了。那个时候,没有必要把涉及马氏生育的文档销毁、藏匿,这算得什么机密?又丝毫不会影响朝政。因此可以推测出来,这个马氏非常不幸,她要么就是流产了,要么就是她生的只是一个女儿,要么就是她虽然生了一个儿子,儿子也没有养大。她寡妇失业,非常可怜。当然,根据过去封建社会的游戏规则,她为了延续曹这一支,她也还可以从别的地方去领养一个男孩,作为自己的儿子,母子互相扶持,去走自己的人生道路,但她的那个过继子,名分上虽然也算是李氏的一个孙子,却完全没有了血缘关系,至于曹,那只是他一个叔叔,对于他来说,叔叔婶婶以及他们的子女,跟他并非一家子,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各家门,另家户”。听明白了吧,真实的生活当中,会有这样的情况。
在《红楼梦》的小说文本里面呢,李纨这个角色,她比王夫人矮了一辈,把她设定为贾政和王夫人大儿子的媳妇,这个大儿子叫贾珠,小说一开始,故事还没展开呢,就告诉你这个人死掉了,出现一个寡妇,就是李纨。我们如果细想一下,就会发现书里面对于李纨这个角色的定位和描写,不符合当时社会的伦理秩序。如果李纨她确实是贾政和王夫人的大儿子的媳妇,那么大家想一想,这个府里面的事务,如果王夫人管家忙不过来,她要托付给一个可靠的人来管这个家,她应该交给谁?她就应该交给李纨。而李纨不用她婆婆说话,自己就应该挺身而出,涉外的事情她不用管,但是公子、小姐的生活,丫头、婆子的人力分配,整个府里面内务这一摊,她应该当仁不让地加以承担。可是书里面一开始呢,就告诉我们一个很怪的现象,她像槁木死灰一样,对整个家族的事情不闻不问。整个荣国府的管理权落在谁手里呢?落在旁系,落在贾赦的儿子、儿媳妇,实际上就落在那个儿媳妇,就是王熙凤的手里。但是呢,王熙凤并不以为自己篡了谁的权,而李纨自己,也并不觉得别人占了她的位,从书里描写上看,就人论人,就事论事的话,这是很奇怪的。
第四十五回,写李纨跟王熙凤两个人对话,王熙凤突然说起来府里每个人月银的数目。那么就出现一个惊心动魄的数字。细心的读者会注意到,李纨所领的月银是二十两,比王熙凤多四倍,比宝玉及其他平辈小姐们多十倍。跟谁相等呢?跟贾母和王夫人相等。就书论书,就书里面的事论事,这个情节设计是不合理的。你一个儿媳妇,一个寡妇,你在经济上的待遇,怎么能跟府里面的府主,跟你婆婆,跟你太婆划等号呢?没有道理。而且王熙凤还说,除了这份月银以外,她还有园子地,地租归己;荣国府在外地的庄园,每年来缴纳地租,会有银钱也会有实物,分配时会按级别有多有少,叫年例书里没直接描写荣国府分年例的情况,但是非常细腻地描写了宁国府贾珍收年租分年例的情形王熙凤进一步指出,李纨领的年例,是上上分儿,也就是最高一档,应该也是跟王夫人、贾母齐肩。可见她享受的待遇是很特别的,她和贾兰的生活是很特殊的。曹雪芹写李纨在荣国府的经济地位,他怎么会写成这个样子?
你现在想一想,刚才我讲到的,真实生活当中那个情况,再想想书里面的有关描写,把二者重叠起来,相合之处是不是颇多?因此我的结论就是,如果不能说李纨的原型就是马氏的话,那起码李纨的身上,有马氏的影子,很深的影子。如果你把这个李纨想象成马氏,就一通百通。怎么叫一通百通啊?江宁织造府来了新的府主带着夫人,你搬到旁边去了,但是你的待遇能够削减吗?你原来是夫人的待遇,你丈夫死了,所以你才失去织造夫人的地位,你又没犯什么法、有什么错,皇帝还对你死去的丈夫给予很高的评价,表达很深切的惋惜,虽然任命了新的江宁织造带着夫人来了,你让到旁边了,你待遇不能变,听明白了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生活当中李氏还在,她有了新的儿子、儿媳妇了,而且是皇帝指定的,那么这个新来的儿媳妇,书里与之相对应就是王夫人,她来管理家庭事务,她把自己的外侄女找来,支撑自己这个家庭,你马氏没话说,你退出管理层了,只是待遇不变。所以这样一考察,就会感觉到,曹雪芹他在塑造李纨这个人物的时候,他心中是有一个原型的,这个原型就应该是马氏,他只是把她的辈分降低了一辈来写。
通过文本细读,还可以找到更有力的佐证。第二十二回,有一笔就更意味深长了。第二十二回写元宵节,荣国府举行家宴,还制灯谜,非常热闹。这是一个最讲究家庭团聚的节日。贾政王夫人主持家宴,贾母是母亲,当然在座,宝玉、贾环是儿子,也不能少,迎、探、惜三春,迎春和惜春虽然不是贾政的亲女儿,但是一直养育在荣国府里,林黛玉是贾母的亲外孙女,父母双亡了,寄养到舅舅舅母家,这几位小姐当然都在,李纨呢,书里面设定她是贾政王夫人的儿媳妇,当然到场。可是,有一个人物不在,谁不在啊?贾兰不在。
第二十二回写成这个样子。按说写得不对头啊。不要说书里荣国府那样的贵族府第,一定讲究规矩,小家小户也讲究规矩,是不是啊?一家团圆,围桌吃元宵,你怎么能不来呢?书里面的描写实在古怪,说贾政忽然发现兰哥儿不在,问怎么不来?李纨跟男眷不能在一个空间,在另外一个空间里面,闻声站起来,表示尊重,她就回答,注意,书里写李纨她是笑着回答,说因为他说老爷没叫他来,所以他没来。这怎么回事?如果没有生活原型,一个虚构的小说,写一个封建大家庭,你不能这样写,太离谱了!按书里设计的人物关系,贾兰是贾政的什么啊?是亲孙子呀,而且贾兰是不懂事的小孩吗?不是,贾兰那时候已经读书了,知书达礼了,可是祖父祖母主持元宵家宴,他却不主动出席,说没特别地叫他,他就不来。为什么写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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