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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我以为李暮念的故人是女子,却未曾想到,是个男子。

一室剑拔弩张的气氛,我和靛儿悄悄退下,把单独空间留给两人。成婚后我难得有不端庄举止,此时和靛儿趴在廊下,面面相觑的无语而望。

靛儿捂住脸,在我身边呐呐自语:“我没想到...我会被一个男人抢了男人..”

我拍着她的背:“.....”

屋里半响无声,而后传来两人低声争执,李暮夺门而出,看我在门外守着,匆匆作揖拂袖而去。

眼里分明是泪,唇色发红有咬痕。

薛从雪追出来,望着李暮匆匆背影,几许失落和颓然。

薛从雪的讲的故事很简单,薛家是青州的世代行商的富豪,因不曾在朝中有什么基业,家里千方百计的把他送入了太学。

李暮不叫李暮,他是钱塘府有名的才子朝夕,家贫如洗,州府大人爱才举荐入太学后,和薛从雪做了同窗。

本是不相干的两人,一个是鲜衣怒马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谨小慎微的贫寒学子,在三六九等拉帮结派的太学,薛从雪却动了别样心思。

他学术不精,平日里只知斗鸡走狗脂粉堆里做图画,也亏得有一张好面皮和大把的银子,才能在太学混日子,而朝夕才名在外甚得先生喜欢,只待科考之日,若是能拉拢这未来登科的同窗,也不辜负家里的一番盘算。

看朝夕租在太平巷的屋子又小又破,不免打起了送人宅院的主意,谁知朝夕不领情,他只得屈尊纡贵天天跟在朝夕身后打转。

不过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子弟,意气相投,相熟后薛从雪也跟着同进同出,朝夕见女子异常羞涩,薛从雪也不敢带他去烟花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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