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055.
从来没有哪一刻,徐朝宗像现在这般痛恨过自己。
现在他只知道对方的姓名,其他的一无所知。他暗自悔恨自己当年那幼稚可笑的嫉妒心,竟然回避开她跟她初恋的种种过去,还以为自己大方得不得了。
想到前世说不定这个人背地里不知道做了多少小动作,他还沾沾自喜,以为自己跟听雨的感情和婚姻固若金汤,他就想穿回到前世,狠狠地抽自己几耳光。
三个室友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是殷明扯下了耳机,语气夸张地说“老徐,不是吧,人家院花不就是跟一个追求她的老同学吃顿饭么,你跟韬哥怎么搞得跟要打仗一样。犯得着啊”
在殷明看来,孟听雨这样级别的美女,别说是空窗期了,即便是恋爱了也多得是人等着前仆后继。
仁兄既然决定死磕到底,就得接受这个事实。
要是来一个追求者就这样如临大敌一回,别到时候没追到院花,把自己给累死了哦
“你知道什么。”
徐朝宗放缓脚步,冷眼看他。
王远博无奈之下,收拾好旧衣服,拍了拍裤腿上的灰,语重心长地劝道“殷明这话也没说错,徐朝宗,这种事以后也不会少,你还不如想想看,你该怎么办。冷静,冷静”
发疯如果有用,那这个世界就被神经病占领了。
另一个不明所以的室友也直愣愣地点头,举起手来,“我也觉得他们说得没错。”
徐朝宗的心情也逐渐平复。
拖过一张椅子坐下。
这是一个优胜劣汰的时代,无论在什么事情上,都可以套用丛林法则。
在爱情中是否也适用呢物竞天择、弱肉强食。弱的那一方自然该出局,只有撑到最后的那一方才可称为强者。
现在回忆一下重生后的种种,他深知他也犯了大忌,错过了最好的机会。
如果那个时候他的头脑是清醒的,那么他完全可以装作大方地祝福她。
他实在不应该跟一个注定要走的人发生冲突。
而现在,她对他的那点耐心也被他挥霍得所剩无几。就好像他原本有一百块的存款,生生地被他用到只剩十块。再这样疯下去,存款用光的那一天,他就再无半点希望,所以从现在开始,他要不动声色地存钱。
几番回合之下,徐朝宗终于真正地平静下来了。
他沉稳地翻了一页书,垂下眼帘,首先,他要做的是探探对方的路子,只有知道了这个人跟孟听雨之间的过往,他才知道自己下一步要做什么。
与此同时。
某个房间里,方以恒开了电脑,上网搜索跟繁锦社有关的种种。
他大概也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高考已经结束,他没办法再以“帮忙找资料”这件事为借口再去频繁地联系,甚至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可一个半星期一次的联络不够,远远不够。
他担心,他还未将通话的频率拉长时,她身边已经有了别的人。
如果这是一场战争,那么他现在要做的是速战速决。
思来想去,正好他得了空,他可以利用别的方式出现在她的生活中。
比如,他可以赌一把。马上她也要放假了,想起她捧着那本周刊时眼里的光,那么,他可不可以推测出,她暑假是很有可能去繁锦社实习兼职
是的,她会。
她就是这样一个勇敢且无畏的人。
方以恒在几个网站耐心搜索,找到繁锦社的地址后,重点在这附近看看有没有他能应聘上的兼职。
做人最忌讳的便是沉不住气。没有耐心的人,是没有资格如愿以偿的。
他要先研究一下地图,看哪一家离繁锦社最近,哪一家又是她最可能常去光临的店铺。
董曼回国后没几天,跟孟听雨约了吃饭。
一见面,孟听雨先将自己亲手做的胸针送给了她,语气羞涩地说,“曼姐,我特别感谢你的指点,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就自己做了点小东西送给你。”
董曼诧异又惊喜地接了过来。
她一眼就看出来这个胸针是费了很大的心血,上面镶嵌的珍珠圆润且光滑,周围的点缀更是繁复多彩。毫不夸张地说,即便出席重要的场合,这个胸针都不会压不住场合。
诚如她猜测的那样,孟听雨是个很认真的人,她如果想做好什么事,必定是全力以赴,即便只是一个胸针,她想做好,她都下了很大的功夫,四处找视频学习,光是确定花样都用了半个月,再去市场上淘原材料,最后再做好。每一个环节她都很用心。
没有人不喜欢对自己用心的人。
董曼也不例外,她当初在年会上之所以会递出邀约的名片,的确是看重了孟听雨身上燕大学生的标签。对她而言,不过是发一张名片而已,她也没有付出什么,所以对孟听雨的一些指点,也不算多么上心,毕竟她工作也是真的很忙。可几次聊天包括这次见面,董曼对孟听雨的好感就是实打实的了。
她觉得这个女孩子特别好。
有想法,有干劲,也能吃苦,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剔透的心。
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呢
董曼真心实意地表达了自己的喜欢,立即就试戴起来,“亲爱的,你怎么知道我现在就很想要一个胸针我跟你说,太及时了,下个月我还要参加一个晚宴,正好就可以戴这枚胸针出席”
孟听雨抿唇一笑,见她是真的喜欢,心里也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手工类的礼物。
“曼姐,你喜欢就好。以后有机会,我再送你这样的小礼物,只要你别嫌弃就好。”
“怎么会”董曼感慨,“这可是我这两年收到的最棒的礼物了。”
想起什么,她一拍额头,“瞧我这记性,差点忘了,来,这是给你带的礼物。”
她从托特包里拿出一个小礼盒出来,推送到孟听雨的手边,笑盈盈地说“逛免税店时看到的,觉得还蛮合适,这是个口红套装,好像有三支吧,我看颜色都不错,粉粉嫩嫩就很适合你这样的年轻小女生。”
孟听雨当然也抗拒不了这样的礼物。
交换礼物这一出,令两个人的心情都很好。
轻松之下,董曼谈话间,也更亲密了些,“我对口红有很特殊的感情,你知道吗,我像你现在这么大的时候被学姐介绍来到繁锦实习,那时候就是个跑腿的,给前辈们买买咖啡,送送资料,有时候也觉得很累啊,然后有一回吧,有个编辑的工作出了纰漏,被上司劈头盖脸的骂,我当时在洗手间,听到有人在哭,悄悄地看了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哭了一会儿后,就擦干了眼泪,拿出口红对着镜子补妆”
董曼眼里迸发出崇拜的光彩来,“好神奇,她补了口红后,气场立马就不一样了,又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去。”
孟听雨认真地倾听着。
她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不管说什么话题,她都会用澄澈的目光专注地看着对方。
眼眸里没有一丝不耐与不专心,很轻易地便会虏获对方的信任跟倾诉欲。
下一秒,董曼喝了口茶,笑道“那个编辑现在成为了我的顶头上司。”
孟听雨由衷地赞叹,“好厉害”
可能只有内行人才知道,像这种极具代表的传统纸媒,内里的职场关系并不会比电视台更简单。
年纪轻轻就能成为社里一个周刊的主编,可想而知工作能力有多强悍。
“她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人。”董曼盯着孟听雨,坦诚道,“其实每年我都会发出好多张名片给你们这样的学生,但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你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常常有一种,你跟我是同龄人的错觉。”
孟听雨心想的确是错觉。
她实际年龄还要比董曼大好几岁呢。
不过就在事业野心跟冲劲方面,她真的比不上董曼。
前世等她毕业时,徐朝宗在别人眼里已经是一支优质股了。他们两个人方方面面都不同步,他披荆斩棘,为了他的事业奋斗,要为她打造一个梦幻庄园,时间长了,好像所有的人都会有这样一种想法你还那么拼做什么呢你老公都这么厉害了。
所以当别人开始羡慕她的好眼光,认为她找了这个世界上最有潜力的男人时,她是有一点点排斥的。
就好像
她以后会一点一点的失去她的名字,最后大家想起来她时,她是徐太太,是徐朝宗的妻子,而不再是孟听雨。
孟听雨有着十八年的阅历跟见闻,跟董曼聊起来也不会露怯,所以两人越聊越高兴,大有一副成为知己的架势。
董曼还招呼孟听雨坐她旁边来,她开了笔记本电脑,兴奋地说,“这次出差我拍了好多照片,真的,以后如果你有机会,就去威尼斯看看,那里真的值得一去”
看电脑时,孟听雨注意到了董曼的屏保是一个她记忆中早就被封杀了的男艺人。
她微微一怔,竟然想起来一件记忆深处的小事。
是了。
她想起来了,繁锦社曾经也遭遇过重大信任危机事件。
起因就是这个男艺人,那一年繁锦社的人物周刊封面人物就是这位,然而没多久后,封面上的男艺人爆出了令群众难以忍受的丑闻。
繁锦社的口碑也被影响,网络群众都在质疑,彼时的主流纸媒为什么要用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艺人作为周刊封面如果不是丑闻被曝出来,难道这样的人也配得上德艺双馨这个词
现在孟听雨对这一块也算有所了解,当时只是看戏,现在想想,这件事其实给繁锦社带来了空前的损失跟打击,应该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呈现出颓势来。
孟听雨看向董曼,一脸欲言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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