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惊悚现场,只用了一刀
凌晨,是万物俱寂的时刻,哪怕是繁华的阳城也不例外。
没有白天的喧嚣和夜晚的狂欢,剩下的只有静谧和深邃,整个城市被淡雅的月光轻轻笼罩,微风在街道上空灵的穿梭。
此刻,霓虹灯早已沉睡,偶尔可见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内还有灯光闪耀,仿佛在迎接城市新的黎明。
路上行人稀少,能打破宁静的只有夜班的出租车。
当然,还包括夜猫子以及酒吧和夜店流连忘返的青年。
虽是凌晨,但城市没有停止运转,清洁工已经开始清扫道路,若从高空俯瞰,角落随处可见他们的身影。
早餐的摊子也支了起来,准备新一天的工作,热气腾腾的蒸笼,带着肉包子的芬香。
有开门营业的,自然也有关门歇业的。
红色具有诱惑力的灯光,就是其中之一。
她们昼伏夜出,结束了一晚上的工作,欣喜今晚的收获,也憧憬未来的生活。
坚持,再坚持一两年,就可以攒很多钱了,到时候不说财务自由,最起码有了在这个城市好好生活下去的资本。
或者……
回到自己老家,找个本本分分的老实人嫁了,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兢兢业业的工作?不存在,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一月几千块的工作,一晚上就可以赚到。
市区的某个偏僻巷道,浓妆艳抹的高挑女子关上了按摩店的房门,准备回自己的出租屋好好睡上一觉。
这就是她一整天的生活,白天睡觉,晚上工作,直到凌晨。
高挑女子心情似乎很不错,脸上虽然带着疲惫,但笑容未曾消失,看来是生意不错赚了不少钱。
哒!
哒!
哒!
伴随着高挑女子高跟鞋落地的声音,她沿着幽深的巷道慢慢走着,准备去打个出租车。
女子哼着小曲,前方距离城市街道主路已经越来越近了。
就在此时,远处视线下出现了一个男子身影,不是站着,而是躺着。
她愣了一下,觉得男子所穿的衣服有点眼熟,好像是自己所接待的最后一名顾客。
她记得,对方挺年轻的,也就二十岁出头,像个大学生,当时喝了不少酒,出手也很大方。
所以,她才没有赶对方走,照顾服务的很周到,这才成了自己今天最后一位顾客。
怎么躺在这?
喝多了睡在地上了吗?
确实喝了很多酒,她印象很深。
女子脚步不停,继续往前走,想着毕竟是客人,秉承服务行业的精神也应该把对方叫起来,关心一下,自己以后还要在这工作呢,主打就是一手回头客。
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越来越近,女子刚想喊一声把对方叫醒,此刻声音堵在了喉咙里,脚步也是戛然而止。
长长的睫毛下,她的眼神中闪现出极度的惊恐,本来化妆显得白皙的脸色,此刻更白了。
她看到了什么?
该男子的喉咙被割开,鲜血流满了一地,触目惊心。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让女子感到寒意直冲天灵盖的,是男子那诡异的笑容和睁大的双眼!
不,不对。
那不是诡异的笑容,是被人用刀割开的脸庞,从嘴角一直延伸到了耳朵。
那不是睁大的双眼,是空荡荡黑漆漆的血目,只有鲜血没有眼球。
这是女子一生中所见最恐怖的画面,下一刻,尖叫声响起。
“啊!!!”
女子的第一反应不是报警,吓得摔倒在地之后,起身就跑,过程中还丢掉了一只高跟鞋。
她非常慌张,索性把另一只高跟鞋也扔掉,玩命的狂奔,很快消失在了巷道的另一头。
这个地方巷道四通八达,不止前方那一条路。
周围,再次陷入了寂静,只有那孤零零的恐怖尸体,凄凉的躺在那,等待下一个“有缘人”发现,直到报警。
……
海天豪庭。
这个高档小区处在阳城的市中心,大平层面积二百八十平,单价很高,能买的起的人还是不多的。
陈益的房子就在这里,昨天家具送来后,他和方书瑜已经住了进来。
清晨的阳光洒进卧室,照在了陈益和方书瑜的脸上,也映照出满地的衣服。
昨晚有点激烈,幸亏隔音很好。
方书瑜动了动眼睛,但没有睁开,缩进了陈益怀里。
陈益醒了,看着怀中的女孩,他微微一笑。
两人赖床半个多小时后,终于起床穿衣,方书瑜去厨房做了早餐。
吃过饭后,方书瑜刚要把餐具放进洗碗机,却被陈益在后面抱住。
哪怕是宽松的睡衣,也掩饰不住方书瑜那凹凸有致的身材,很是迷人。
“干吗?忙着的。”
方书瑜提醒对方别打扰自己收拾东西。
陈益点头:“嗯。”
方书瑜没反应过来:“啊?”
下一刻,伴随着她的惊呼,自己整个人被陈益抱了起来,进了卧室。
方书瑜这才明白陈益的意思,虽然昨晚已经经历,但羞涩感还未消失。
“别……别闹!”
拒绝的力度,显然很小。
陈益刚要有所动作,此时手机在床头柜响起。
方书瑜转头看去,拿起手机递了过去:“好像是卓云。”
陈益热情被浇灭,不祥的预感又来了。
“喂?云哥。”
卓云声音很急:“陈队!有案子!命案!环卫工人报的警!”
陈益严肃起来:“在什么地方?”
卓云:“龙泉路中段,那里有一片老房子,有人被杀死在巷道里,听报警人说眼睛都没了!而且脸部很瘆人!”
陈益:“好我知道了,你们先处理,控制好现场我们随后就到,让法医助理带齐所有东西。”
卓云:“是!”
发生了命案,他也没心思去和陈益玩文字游戏八卦。
电话挂断,另一边的方书瑜已经打开衣柜开始找衣服了,听电话内容她也能猜到,一定是发生了大案子。
“书瑜,不用去市局了,我们直接去现场。”
方书瑜点头:“好。”
随后,两人用最快的速度穿衣出门,开车朝案发现场赶去。
到了地方后,能看到不少警车停靠在路边,警灯闪烁,巷口附近已经拉起了警戒线。
“陈副支。”
看到陈益,最快赶来的派出所民警掀起警戒线让对方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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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益点头,和方书瑜一起走进巷口,何时新他们都已经到了,地面上摆了不少数字标识牌,包括远处散落在地上的高跟鞋。
众人给陈益让开了道路。
来到近前,陈益的视线放在死者身上,目光当即一凝。
空洞的眼眶,令人惊悚的笑容,如此诡异残忍的杀人手法,还真是少见。
他又转头看向远处的高跟鞋,鞋子肯定不会是死者的,那就有三种可能。
凶手的。
路过行人的。
死者朋友的。
再看更远处,按摩店的灯光虽然关了,牌子上的字还是可以认出来。
这个巷道,是红灯区。
如此的话,那双高跟鞋的主人,很有可能是卖淫工作者。
死者呢?
死者是嫖客吗?
短暂的两秒钟陈益想了很多,这是他的思维习惯,
另一边,方书瑜也被死者的死状给惊到了,接过法医助理递来的衣服和手套,准备开始初步的尸检工作。
从死者喉咙处的伤口和流血量看,应该就是致命伤。
割喉杀人。
在法医工作期间,陈益低头打量周围环境,小心翼翼的顺着现场可以落脚的地方,向前方的按摩店走去。
身后,何时新等人跟了上来。
来到按摩店门口,房门已经上锁,陈益凑近趴在玻璃门往里看了一会后,收回视线。
他继续左右观察,这个地方巷道有四条路,都可以离开现场,此刻每一条路都拉起警戒线堵住了,有站岗的警员阻止围观人群靠近。
不管什么时候,总归是不会缺看热闹的人。
何时新说道:“附近监控太少了,几乎没有,离开巷道到了大路才能查。”
陈益点了点头,道:“也正是因为监控少,按摩店才会开在这里。”
按摩店不止一家,远处零星还能看到,但都已经关门了。
何时新转头看向身旁的按摩店,道:“那双高跟鞋,不知道是哪家店里的,凶手应该不会是店里的人吧?”
陈益回身:“两个高跟鞋距离十米以上,鞋的主人一看就是慌不择路吓跑的,大概率是发现尸体后没有报警,选择了离开。”
“都吓成那样了,可不像是凶手的心理素质。”
何时新:“对,脸上的伤口和失去的眼睛,都说明凶手在杀完人之后没有马上离开,而是非常淡定的在处理后面的事情,不管动机如何,心理素质绝对很强。”
陈益:“我们需要找到这双高跟鞋的主人,现在还无法排除她是不是目击者。”
发现尸体只是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况,也许高跟鞋的主人不仅仅发现了尸体,还看到了凶手杀人,只不过凶手目标明确没有理会。
何时新:“这好办,扫了这条街就是了,要不让治安大队帮帮忙,他们业务熟练。”
陈益嗯了一声,转头道:“云哥,给老曹打电话,告诉他来活了,尽量在今天抓到所有人。”
平时刑侦支队不会管这些事,但涉及命案,该抓的就得抓。
卓云:“好。”
几人返回了案发现场,尸检还在继续,此时死者的衣服已经被掀开,出现了新的伤口。
那是在胸前,笔直的一道,从脖子下方延伸至肚脐。
陈益蹲下看了看,伤口不是很深,也就割破了皮肉而已,而且衣服没有任何损伤。
显然,凶手是刻意掀开了死者的衣服,在死者身上留下了这道伤口。
失去的眼睛。
嘴角延伸到耳朵的“笑容”。
胸前笔直的伤口。
凶手的动机,古怪的很。
“能看出什么吗?”何时新问。
陈益摇头:“不好说啊,希望我们遇到的不是连环杀手吧,仅仅是报复的话,符号是不是有点多了?”
连环杀手四个字相当敏感,不仅何时新变色,方书瑜等人也是抬头。
现在案子刚刚发生,死者身份也还不知道,怎么突然提出连环杀手的可能了?
何时新忍不住道:“哪里像连环杀手?”
陈益指着死者胸膛道:“这笔直的一条线,你觉得目的是什么?掀开死者衣服划的,不会是心血来潮吧?”
何时新低头,盯着那条线看了一会,越看越像一个……数字1。
“1?不会吧?!”何时新皱眉。
陈益道:“希望不会,要是再冒出来一个数字2,那事情可就大发了。”
何时新沉默,继续盯着死者胸膛的伤口看。
坏了,让陈益这么一提醒,他先入为主越看越像,虽然只是猜测,但猜测有时候更让人揪心。
未知的事情,是最可怕的。
许久之后,方书瑜停止工作,开口道:“男性尸体一具,身高一米七八,致命伤在喉咙,只用了一刀,死因是窒息和失血过多,死者双目被人挖走,嘴角至耳朵可见一厘米深的划痕。”
“尸僵和尸斑刚刚出现还未开始扩散,死亡时间初步判断大概四小时左右。”
何时新吃惊:“四个小时?这么短?等会……一刀?!”
陈益看了一眼时间,也就是说凶手是在凌晨三点半左右,将受害者杀死的。
差不多……也是按摩店该关门下班的时间了,刚好和那双散落的高跟鞋对上。
下班后的某个女人,发现了尸体,被尸体脸部惨状吓得魂魄皆飞,鞋都不要了玩命狂奔。
没有报警。
如果她选择报警的话,警方能更快的赶到案发现场,也许能找到更多线索。
这也没办法,发现尸体报不报警,是他人的自由。
“喏,死者手机,没被动过还有电量。”方书瑜将一个证物袋拿起,“只有一个手机,身上未发现身份证和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物品。”
何时新接过:“有手机就够了。”
手机还在,至少不是抢劫,而且抢劫也没必要挖人眼珠子啊。
这要么是变态,要么就是有目的的泄愤。
陈益:“走访附近的所有居民以及环卫工人,包括二十四小时便利店,能问的都问问。”
卓云:“是,陈队。”
陈益:“强哥,脚印什么情况?”
陆永强正趴在地上认真勘查,闻言说道:“脚印不少,来来往往的人太多了,已经拍照拓印。”
陈益点头,再次看向死者的脖子。
只用了一刀?
这就有点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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