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四章 神游伍
他唯唯相应,觉得自己还有些糊涂,应付着去石桌前坐了,先听听他们说些什么。
那老者原来是郭子仪,一个四十余岁的中年人,乃是高适。
三个年轻人。一个二十多岁,好大一个眼袋,旁人说话,他就一直在旁研茶,几乎一言不发的年轻人,竟是陆羽。两个相貌相似的年轻人,乃是张松龄和张志和兄弟。这三个年轻人见自己都是恭恭敬敬的行弟子之礼。
还有一个三十余岁的官员,名叫李阳冰。最是平平无奇,但一开口,说李白问他好。才知道此人竟是诗仙的叔叔,也是自己多年旧交。
众人议论,却是安禄山和史思明谋反了。
颜季明义愤填膺道:“安禄山这狗贼,圣上宠信如斯,我却早看出他不是好人。”
众人说了许久,国难倾覆,百姓水深火热之中。
他心中也觉焦虑,原来自己头脑又不清楚的这些时日。好好一个大唐盛世,却是弊病丛生。而两个奸臣,蒙蔽圣上,悍然造反。以致生灵涂炭,到处哀鸿遍野。
过了一会,有下人来请众人用饭,颜季明却起身告辞。他很是惊讶,道:“不说才来么,怎地就要走。”
颜季明道:“小侄奉命前往恒州,助家父守城。路过此地,特来拜见,只是军令如山,情急如火,委实不能久留。”
他脑海里似是想起什么,却又怎么也想不起来。看着面前这个意气风发的汉子,忽然百感交集,道:“你此去当要小心。”
颜季明爽朗一笑,道:“叔叔放心,小侄此去,必斩了那安禄山的猪头来下酒!”
笑声之中,送他出门。殷氏也来相送,看她一头白发,人已苍老。他看在眼中,又是一阵酸楚。
随后其余人去到厅堂,一桌饭菜,也不如何丰盛。郭子仪与高适举杯,邀他同饮。他端起面前的杯子,就是一饮而尽,全然不觉有什么不妥。
觥筹交错之间,他不胜酒力,不消几杯,就醉倒过去。
酣睡之时,忽然有人叩门。
起身开门,却是席间伺候的一个下人,背着一个大包袱,见他便是泪下,道:“太守,令兄和侄公子骨骇找回来了!”
他大吃一惊,道:“什么?我不过小睡片刻,季明侄儿不是刚刚出门。”
那下人悲道:“大人你忧伤过度,老是梦到他们两个,只道还是三年之前。”
他痴痴发呆,茫然退了数步,心里忽然一篇文章流过:“……余时受命,亦在平原。仁兄爱我,俾尔传言,尔既归止,爰开土门。土门既开,凶威大蹙。贼臣不救,孤城围逼,父陷子死,巢倾卵覆。天不悔祸,谁为荼毒。念尔遘残,百身何赎。呜呼哀哉。……”
一股痛贯心肝之意,直入肺腑,凄然道:“磨墨!”
那下人去书桌前研墨,又有下人送上碗茶来。
他就手接过,一饮而尽,只觉一股清凉直透心底。
直若醍醐灌顶,他忽然清醒过来,我不是颜真卿,我也不是唐朝人,我是沈放。
再看自己身上,一身唐官朝服,腹部垫着大大一个垫子,面上有些发痒,显是被人易容。痴痴发了会呆,自己方才,或是不知过了多久,真正如同令世为人,经历了一段别样人生。
沈放心潮汹涌,自己经历,真如薛伟化鱼,卢生黄粱一梦。其情其景,栩栩如生。心中更种感触,更是情真意切。
忽然急道:“再乞请圣书一观。”
身旁一人笑道:“早已备好,小友请看。”正是颜直之,手指之处,条案之上,一幅书卷已经摊开,正是《祭侄季明文稿》。
沈放看着书卷,久久不语。良久良久,忽然泪如雨下,慢慢跪倒,恭恭敬敬拜了几拜。
颜直之与王希孟在旁,都不言语。颜直之上前,亲自又卷起书轴,道:“小友此梦做的可还好?此汤对小友终是无害,小友也大可放心。”
沈放躬身一拜,道:“‘神游’之名,果然无虚。我真如同又活了一世一般。此番劳动两位师长,兴师动众,如此厚爱,实是汗颜,无以为报。”他大致已经猜到,那汤确有迷幻之用,此番更是奇遇。自己所历金榜题名,待客言谈,定是有真人相扮。这番辛苦,也是不小。
颜直之呵呵一笑,道:“瞧小友模样,意犹未尽。我族大祭,实在后年。小友若是有暇,倒真可来扮一回‘尸’。与此种虽有不同,却也别有一番震撼。”
沈放再拜,又谢王希孟。
王希孟道:“受人所托,忠人之事耳。不过你这小子确也不错,以后不妨多来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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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放心念一动,道:“不知是何人所托?”
王希孟笑道:“该你知道,你自然知道。如今已过四日,你不是要去六合的么。”
沈放吃了一惊,原来竟又已过了两日。心中还有万般疑惑,但知人家未必肯讲。终究记挂六合之事,拱手道:“如此小子就此拜别,日后定当再来拜望。”
出了建康城,忍不住驻足回望。这一番经历之奇,叫他此时仍有亦真亦幻之感。
但那最后一刻的真情潮涌,却是历历在目。他先看《祭侄文稿》,并无特别。二次再睹,一笔一划之间的哀伤沉痛悲愤空虚之意,却是如山如海,填满他四肢百骸,叫他手脚麻木,口不能言。
物有感而情动,迹或均而心异。天地无情,天地亦有情,情到深处终及“极”。《兰亭集序》乃是潇洒之“极”,《祭侄文稿》乃是悲痛之“极”。一如自己的那招“金锁”。情到“极”处,就忘记了山河,忘记了万物,甚至忘记了自己。没有我,也没有情。看似无情,却是情之极致。
他一时还无法完全消化这些所得,但心中一片坦荡,只觉天高地阔,自由自在,如若明霞看斜阳,又是一番天地。
忍不住放声长啸,展开双足,朝北而去。
渡过长江,朝着六合城方向,行不多远,就见前面黑压压一片,尽是营帐。
沈放心头一惊,这是金兵大军已到,将六合城围困。想寻个空隙之处,摸进城去。越走却越是心惊,金兵营帐连天蔽日,根本看不到尽头。仅仅看到的部分,便是绵延十余里。六合城四面都被团团围住,铁桶一般。瞧这阵仗,定是统纥石烈种塔那十万大军到了,也不知眼下六合城中如何。
他从未见过如此大军,也是震惊不已。行到午后,也不见哪里有可钻的空子。心下更是犯愁,这铁桶阵连个缝也没有,自己又如何过去。
正没头绪间,忽见前面道上,一队金兵押着百十个民夫正朝东行。一长列大车小车,其上高高垒的,皆是麻袋,瞧着乃是运粮的队伍。
沈放灵机一动,先将归元剑藏在胸前。剑尾垂在裆下,虽是别扭,但冬天衣服厚实,倒也瞧不出来。绕到前面道上,装作埋头赶路。
果然片刻功夫,马蹄声响,一金兵追近,喝道:“什么人!”
沈放装作惶恐,道:“小生读书人,乃是来此间访友,不想遇到大军。冲撞了则个,正要回避。军爷恕罪,军爷恕罪。”
那金兵笑道:“竟是个读书人,今日你好运来了,跟军爷去吃几天皇粮。”
沈放面如土色,连连摆手,道:“不可不可,小生手无缚鸡之力,提不起刀,拉不开弓,而且见血就会头晕。”
那金兵越发大笑,道:“你这熊样,瞎子也不会派你打仗。你跟军爷去搬运两天粮草,一日有两顿饱饭与你。瞧你这脸白的,几日不曾见粮食了吧。”
沈放似是心动,却还愁眉苦脸,道:“小生得过痨病,也做不得重活。”跟着咳嗽几声。
他潜运内力,面色更显焦黄。那金兵丝毫不疑,道:“少废话,跟我走,扛两天你就会了。”
沈放垂头丧气跟他身后,等到后面大队人马上来,汇入人中。队中民夫见他过来,也无人理会。
行出两三里,到了一处军营。此处营房严整,外围堑壕、鹿砦一样不缺。为首的金兵头目亮了文书,方才有人打开营门。
粮草运入,重民夫开始卸车。一袋袋的粮食被搬入垫了草木的营帐。军营之中,还有兵丁相助,倒也不一味使唤民夫。
沈放装着帮忙,旁人扛两袋三袋,他晃晃悠悠扛上一袋,惹的旁边兵卒讥笑。
沈放暗中留神,却发现这批军粮之中,竟有不少的大米,心中顿起疑窦。
唐代之前,军粮一直是以粟为主。宋麦、粟、豆、稻、黍皆大量种植,南有大米,北方麦子产量也越来越高,已能与粟并驾齐驱。但军粮之中,仍然是以粟为多。粟耐干旱,南北皆能种。按唐人说法,若是保存得当,粟可保存九年,而大米和麦只得五年。
而且北方人不习惯吃米,南方人同样不喜欢吃面,唯独粟,南北人皆喜欢。粟相比大米,更易煮熟,不伤肠胃,味道也是更好。麦子就不要说了,若不能磨成面粉,生煮的麦子根本无法下咽。综合烹饪难度与口感。甚至到了近代,粟仍然是主要的军粮。“小米加步枪”的典故,想来也是众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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