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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直都在定言附近?”我凭凑着脑海里的细节,猜测道,“从他断掉你的红线之后,你一直跟着他?”
阿松长长吐出一口气,冷笑着说:“我已无事可做,所以把大把时间花在‘跟从’月老上头,也并不是不合情理吧?”
“要报复一个天神,对你而言比登天还难。”我完全可以理解它对定言的怨恨深到何种地步,“反正都到这分儿上了,说说吧,我挺好奇。”
阿松想了想,咧嘴怪笑:“反正大家都出不去了,我就告诉你们关于我的有趣的事吧。”
所有人都没说话,不论永欢还是九厥还是葵颜,脸上都充满了一种凝重的等待。
“我是野猪,连见天翠都逃不过我的鼻子,定言大人身上的味道,可比这些妖怪好闻多了,一钻进鼻子,就像看到一抹清冷的月色。呵呵,那个夜晚,我试着从山崖上往下跳,可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我不敢,也不甘。我无法带着如此深重的怨恨与遗憾结束生命。不久后,我下山了,永远离开了我的家乡。我唯一的方向,就是有定言的地方。我花了很多很多年,一面努力修习法术,一面寻找,终于有一天,在越拉越繁华、人类越来越多的人间寻到了他的下落,那时,他独自居于江南小镇,活得像个独来独往的村夫,身上也没有了天神的气味。那时,我也早从一些妖怪口中听说了,天界已有了新的神,月老已不再是月老。可那又如何呢,即便他落魄凡间,也非凡人,杀他,我未必是对手,换上美人的皮囊去勾引他继而伤害他就更不可能了,这个人,根本没有爱恨感情。所以我挺苦恼的,除了天天在他门外偷偷窥视,用邪术在他窗口埋下可以偷听他说话的符咒之外,我找不到任何接近他的机会。直到……”它嘿嘿一笑,“那块石头来找他。我方知他之所以能做到无爱无恨无懈可击,使因为他断了情腺。可惜,他两次辜负了石头的好意。在那个大雨滂沱之日,石头很沮丧地从他家后院钻出来,躲在一块大石头后伤心大哭。”
我一惊,脱口而出:“你拿走了情起箭?!”
“不是我拿走了它,使它选择了我。”阿松纠正我,“起初我并不知它是什么,但它竟接上了定言的情腺,还告诉了他那个女人的下落,就凭这两点,我就肯定,我等待已久的机会终于到了。而我更没想到的是,这块被他抛弃的石头居然问我,可不可以收留它。我很惊讶,问它怎样才是收留。它说,离开跳动的心脏太久,它就会失去说话与思考的能力,变成真正的石头,可它像一直这样活着,所以,如果我同意与它达成协议,它就会刺进我的心脏,与我为伴。作为回报,它的力量会转移到我的身体上。”它顿了顿,低头看了看自己,笑,“随意接上或者断掉任何人的情腺,以及只需要吹一口气就能制成的姻缘线,还有穿透人心看到对方最爱之人的能力,三种专属月老的本领,我也有了。接着,我一路跟随他十年,看他最终忍不住去了那个女人身边可又不敢靠近她,从江南到洛阳再到西安,这个女人像花蝴蝶一样地生活着,可他除了远远看着她,什么都不去做,我太容易地看出他的难受,原来这个女人,是他的死穴。所以我不着急了,接回情腺的他,再不是无懈可击的神,我要慢慢等,等一个最好的机会。”
“所以,你等到了沈子居。”谁说野猪蠢钝鲁莽,当它对某个目标执着到一定程度时,它就是最完美的阴谋家,它虽轻描淡写,可单单一个等字,已需要耗费太多忍耐与煎熬。
“对,我也没有想到,他会是成全我的关键。”阿松舒心地说,“当微澜与沈子居爱得死去活来时,我知道他的忍耐已经到了一个极限。也就在他跟到西安的第一年,我从虫人那里听到了一个消息,说蓝鲛族最厉害的武器‘烬弯’出现在了陆地,就在离西安城不远的地方,由一只叫端午的蓝鲛保管着,要小心,千万不要被装进去啊,否则只能在那个盒子里反复循环你一生中最痛苦的时刻。我很兴奋,有什么能比让这个轻易就摧毁别人的神反复尝到痛苦滋味更棒的呢?于是我费尽心思去寻找蓝鲛,可惜一直未有寻获。两年后,当我已经放弃寻找‘烬弯’时,我却从一直被我用应声虫监视的沈子居那里,得知他收留了一对蓝鲛,一个叫永欢,一个叫端午,并且是由他的好友九厥介绍而来的。”阿松顿了顿,扭头看向脸色非常难看的九厥,笑道,“所以,有时候我们真的不能不信天意。是你把他们送来,可你却完全不记得曾经做过这样一件事。也许对你而言,他们只是你顺手帮过的小人物,可我却要十分真诚地感谢你。”
永欢的脸色比九厥更难看,连手都在微微发抖。
“之后的事情,就像你们刚刚看到的一样。在多方查证之后,我知道了烬弯的力量,也知道了只有一道咒语才能开启它,就算我动手杀了端午拿走烬弯也没用。如何从端午身上找出咒语成了困扰我的最大难题。可就在当年,沈子居这个伪君子居然干出买凶杀妻这样的丑事。当我去到黑狐岭时,岳家已然尸横野,年纪轻轻的岳如意身中数刀,死不瞑目。当然,我并不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情去的,因为我早就打算从幕后走到台前,我要离我需要的更近一些。所以,我钻进岳如意的身体,当了沈家少言寡语的少奶奶。我躲在岳如意的背后,仔细计划每一步棋。我知道要找端午直接要咒语是不可能的,除非这只蓝鲛命不久矣,照他憨直忠诚的性格,才可能将咒语与烬弯都当做遗物交给永欢。不论他打算怎么做,只要他将咒语说与永欢,我就有十足把握从那个傻姑娘口中挖出来。所以我故作无意交给沈子居一本记载了鲛骨琴的古籍,以他对微澜的迷恋以及他不择手段的本性,我赌他会想办法骗来端午的骨头。而蓝鲛只要失去一块骨头,就等于踩入了坟墓。结果证明我是对的。只不过沈子居用的方法比我想象的更卑鄙。”
九厥攥了攥拳头,沉声道:“他……利用了我捎回来的药方。”
“可不是嘛。他演了一场戏引端午以为治疗永欢的药有多么难获得,就这样轻易拿走了他的四块骨头。端午这小子实在是太老实了。”野猪吃吃地笑,“不过呢,算沈子居没有天良丧尽,当铺老板给端午的药倒是按你的药方来的,后来他也照方子所说把永欢沉进湖水里,还照端午遗嘱,把九厥的画像塞进银桶,放到永欢手里。你们说他傻不傻,从头到尾这妮子都不知道愿意为她赴汤蹈火的人就是他呢。”
永欢的头垂得更低了,拼命往九厥身后躲,边躲边拿手捂住耳朵,喃喃:“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别说了……”
阿松看了她的样子,情绪更好了,继续道:“我倒没想到端午对沈子居的信任有这么大,居然将咒语都交给了他。这样,我的计划也就只差一步了。我知沈子居每次为公事出门的话,必会准时归来,说出去三天就是三天,因此我特意选了沈子居出门办货的那个时间段,取来身价上下二十口的头发,化在我高价买回的‘蝗噬咒’里,然后将咒放到燕窝里,让小钏吃个干净,之后再派她去秋山湖岸……啊,以你们的修为,不用我解释何为蝗噬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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