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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他们做得得这样周密,算了,反正也不是坏事,你明天去上班吧,他们总部换了人来。”
这次安全了,因为老板是个女人,香港人,张的不漂亮但很会打扮,对我很好也肯教我东西。跟着她我才明白女人做生意和男人是不一样的,她和城里的女人也不太一样,同是做生意,我觉得她好过郑南,她很职业,郑南身上带着官气。我心下感叹,真是塞翁失马啊。
我学会了穿平底淑女鞋,很舒服。林潇潇说“还是穿高跟鞋漂亮,袅袅挪挪摇曳生姿。男的都喜欢这个调调。”不过她天天跑新闻,穿的是阿迪。韩丁就一直穿高跟鞋,我笑她,“现在穿惯了,以后找个比郑浩个矮的怎么办?”她莞尔“现在,郑浩喜欢。”
郑浩,就是一个好色的典范。
第十章
大四开学,我只有一门课。我开始考虑要找什么工作。查重筝已经毕业去了法国学新闻,发邮件给我说“这里工作太散满了,很没有成就感。”我心想,咦,散漫这个调调倒是很适合我。查重筝决定硕士毕业后去做战地记者,我激动的对着话筒抱拳,没想到会认识这样英勇的女子。
我要干什么呢?我想要什么呢?
师兄杜家文苦口婆心的教导我,做人应该有计划,每一步都别浪费才好。我很赞同。决心要改掉我散漫的个性。但世事充满变数,很多时候人会碰到计划之外的事情。
这一年,我连受重创,惊的手足无措。
我和老爸老妈参加战友聚会,我看到了林晓晨,他头发染了回来,规规矩矩的跟着一个被众人簇拥的老头,老头很面熟,他的职位比在场所有的人都高。我悄悄的走到后花园,有人跟了过来,回头,是林晓晨,他说“你加入舞舞舞这么久,我还没见过你跳舞呢,很多人跟我说你跳的好,今天能跳一个吗?”
“很多人?就林潇潇吧,还能有谁?”我笑。
“我是郑国庆在美国的同学,他死的时候我在他身边,他酒后驾驶,他与我说起你,喝的大醉。差点没连我也拖下去。”
我笑不来了,瞪大了眼睛望着他,他的笑容很邪门,眼里充满了挑衅。见我不吱声,他接着说“我是为你回国的,我特地回来看你和郑浩。”
他还认识郑浩?!
“为什么?”
“郑国庆是我见过得最干净的男人,我爱他,他爱你,我很好奇,他念念的不忘的女人和好兄弟是怎样的。我回来了,你果然很有魅力,在学校里闹的风生水起还能撑着呆下去。郑浩也很优秀,我们这批小辈当中他最出众,我羡慕他的能力,我很希望自己能像他那样勇猛有力。没想到连他也逃不过你的魅力,听见你出事就立马带人砸了那里,把人往死里打,他太冲动完全没了理智,不是我及时赶到,恐怕他的伟大前程就此载在你的手里。”
我脚发软,后退几步。他逼近我,盯着我笑得毛骨悚然“你放心,我不会让他出事的,我希望他顺风顺水的。不过你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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