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冒名(一)
浩哥儿一箭射出,扭头冲着傻大个等孩子们大吼一声:“走!”
浩哥儿只在一刹那就已经决定,用自己的生命来弥补自己所犯的过错--他要一个人留下缠斗巨蟒,以赢得其他孩子逃生的宝贵的时间。
然而,没有一个孩子扔下浩哥儿逃走,傻大个举起一块石头,噢噢叫着,就向巨蟒砸去,其他孩子也齐齐呐喊,高举棍棒向蟒蛇冲去。
浩哥儿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为伙伴们争取逃生的时间,而其他的孩子们也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为浩哥儿争取射箭的机会--弓箭手只有站在稍远的安全之地,才能更好的射中敌人。
所有的孩子都想到了一处,那就是,舍己为人!
不对,他们并不是为他人,其实也是为了自己,因为在这样的绝境中,只有互帮互助,才能生存下去,哪怕任意一人有一点点私心,所有人都得死!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并不是一句高尚的口号,而是残酷的现实逼出来的一条生存之道!只有真正从危难之中走过来的人们,才明白这句话的真意。
浩哥儿疾如闪电的一箭,正中巨蟒的七寸,箭咯一声折断了。
巨蟒的鳞片比钢铁还硬。
而浩哥儿手里的弓箭,已经是孩子们手里最有利的武器了,傻大个砸向巨蟒的石头,在蟒身上连个印子都没留下,而其他的孩子的棍棒还没碰着蟒身,就被巨蟒长尾一甩,横七竖八倒了一地。
但是,浩哥儿却没有绝望,因为此时他已经现,巨蟒不知何时早就已经受了伤!
伤得很重!
一只眼瞎了,脖子上一个黑糊糊的洞还在流着血,身上有好几处鳞片掉落了,大大小小的伤口遍布。
如果不是巨蟒事先已经受了伤,浩哥儿连射出第一箭的机会都没有。
浩哥儿扬声大吼:“散开!上树!”
不能和巨蟒近身缠斗,巨蟒瞎了一只眼,行动不便,大伙儿只要够机灵,就还有脱身的机会。
浩哥儿稳稳站在一个小山包上,一箭一箭向巨蟒的另一只眼睛射去,居然竹箭轻飘飘的,但却成功干扰了巨蟒对同伴们的攻击,孩子们纷纷爬上了树,就连傻大个也厥着屁股爬上了一棵大榕树。
巨蟒显然被浩哥儿的竹箭惹怒了,它不再理睬别的孩子,直冲着浩哥儿扑来。
浩哥儿抽出最后一支箭,一拉弓弦,拍,弦断了!
这鹿筋做的弓弦,早已经老化了,哪里经得起如此剧烈的使用,当场断裂,断裂的鹿筋抽打在浩哥儿脸上,顿时绽开了一道血口子。
弓断,然而浩哥儿并没有逃,他大吼一声,迎着巨蟒冲了上去,手里紧紧握着竹箭,居然是以竹箭为武器,要与巨蟒拼死一战!
好男儿!好汉子!
然而,再勇敢的男儿,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是渣。
巨蟒原本是想张开大嘴将浩哥儿一口吞下去的,但嘴一张,就传来一阵剧痛,七寸下那个大伤口剧烈的抽痛着,巨蟒能感受到那不是普通的刀剑铁器之伤,隐隐带着离火之精。
巨蟒之所以仓皇逃跑,与其说是害怕国大路,更不如说是害怕离火之精,掌握了离火之精的存在,不是它能惹的。
但是,面前这几个孩子,却非死不可。
巨蟒早就现这几个孩子了,依它的性子,在孩子们闯入封神山的第一天,就一口把他们当小点心给吞了。
只不过,当时它在自己的地盘上现了国大路,以及新来的一个家伙。国大路在巨蟒眼中只是块个子高大的肉块,但另一个家伙,却让巨蟒有些看不透。
直到今天,巨蟒自认修行有所精进,这才向国大路和那家伙起进攻,可没想到,眼看就要击败那家伙,原本在巨蟒眼中没什么能力的国大路,却突然使出了一个拥有离火之精的法宝,重伤了巨蟒。
巨蟒将自己受的伤,完全迁怒到孩子们身上,它认定国大路和孩子们有关系,所以在逃跑的路上,下定决心把孩子们吃了。
人肉多少能弥补自己的伤势。
面对扑上来的浩哥儿,巨蟒只是扭了一下尾巴,就把浩哥儿如一粒石子一样抽了出去。
浩哥儿重重撞在一棵树上,闷哼一声,站起来时,只感到被巨蟒尾部抽中的胸口一阵剧痛--肋骨断了。
傻大个大叫一声:“浩哥儿!”咚一声直接从树上跳下来,就想来救浩哥儿。
就在这时,一只手一把拉住了他:“笨蛋,想去送死吗?!”
傻大个一怔,扭过头来,只见一个八尺高的黑乎乎的大小伙子正拉着自己,他反映迟钝,嚷了声:“松手,让我去救浩哥儿,咦,你是谁啊?”
那拉住傻大个的正是国大路,他一拍傻大个,也不回答他的问话,递给他一根长长的线:“傻大个,把这线绑到树上去,我告诉你,要这样这样绑--听清了没?”
傻大个呆呆看着国大路:“你认识我?你怎么知道我叫傻大个?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
国大路脸一板:“你要再问这问那,浩哥儿就要被蟒蛇给吃了!”
傻大个一拍脑袋,接过国大路手里的线,就跑到了丛林时,照着国大路的吩咐,把那细细的线左缠右绕绑在几棵大树上,他虽然脑子不灵活,但却胜在听话,国大路让他怎么绑,他就怎么绑,一丝一毫都不差。
这时,浩哥儿已经一拐一拐爬上了树,巨蟒正在下面用身子疯狂地撞击着树干,想把浩哥儿从树上撞下来。
浩哥儿捂着胸口,知道自己坚持不了多久,唯一的武器已经毁坏,难道自己还能用一双拳头击败巨蟒吗?
可惜,连累了傻大个他们。
树干又是一阵摇晃,盘结交错的根在泥土里松动了,树干渐渐倾斜--就在这时,有个声音在对面响起:“接住箭!”
浩哥儿扭头一看,只见在对面的一颗大树上,一个高大的汉子一箭向自己射来。
浩哥儿三岁时,就已经握着爹给自己做的竹弓,射得家里的鸡到处乱飞了,这时看到那高个子射来的一箭,眼珠子都瞪大了--那是他从小到大看到过射得最难看的一箭。
这箭连鸡都射不死!
浩哥儿手一扬,握住了箭。
箭后面连着一根细绳,浩哥儿一抽绳子,弓就从那高个子手里飞了过来。
弓箭在手,浩哥儿眼睛大亮,他轻喝一声,开弓,搭箭,射!
一箭,射入巨蟒的眼睛--残余的那只好眼。
血光迸溅。
巨蟒唯一的好眼也被射瞎了。
浩哥儿有些呆,因为他此时才现,手里的弓弦非同一般,非丝非线,也并非兽筋,然而却比他曾经摸过的所有的弓弦都要坚韧,有弹性!
不是这样异乎寻常的弓弦,自己根本射不出刚才那如同闪电一般的一箭!
只有如此快箭,才能让巨蟒无法闪避。
树下响起急促地呼唤声,是那个给了自己弓箭的大个子,他不知何时跑到树下,拼命招手:“快下来!”
巨蟒虽然双眼已瞎,但并没有死,此时下树,那不是找死吗?
但浩哥儿没有迟疑,握着弓,跳下了树,他知道,突然出现的高个大不会害自己,因为,无论是谁,把这样一把宝弓毫不迟疑地让给自己,就绝对是个好人,值得浩哥儿信任的好人。
高个子一把背起浩哥儿,就向丛林另一头跑去,在他的身后,巨蟒已经闻声追了上来,它虽然瞎了,但听觉依然灵敏,巨蟒已经彻底疯了,它一心想杀了国大路和浩哥儿,报自己瞎眼之仇,就连国大路身上可能带着施放离火之精的法宝,也不放在心上了。
浩哥儿在国大路背上挣扎着:“快放开我,你背着我,逃不快的!”
国大路抓紧了浩哥儿,继续向前冲,前方的森林里,冒出了傻大个的身影,他似乎想冲出来接应浩哥儿,然后,已经来不及了,浩哥儿不用扭头就能闻到背后的腥气,巨蟒正凌空扑来。
国大路腿一软,带着浩哥儿重重摔在地上,浩哥儿一扭头,看到巨蟒斗大的头正向自己和大个子扑下来,蛇信都要舔到自己脸上--
然后,无声无息间,巨蟒分成了几段,如同空中出现了一把隐形的巨剑,以极快的速度,将巨蟒分尸,切成了数段,每一段的断面都非常整齐平滑,直到巨蟒的尸段落地后,断面才喷出鲜血来。
啪,巨蟒的蛇头掉落到浩哥儿脚边,尖牙碰到了浩哥儿的光脚,但是,巨蟒已经彻底死了,毒牙伤不了浩哥儿分毫。
难道,是山神救了自己?
要不,为什么巨蟒会突然分尸?
浩哥儿还在迷惑地眨着眼,傻大个已经跑了出来,指着救了自己的高个子大叫道:“你、你给我的是什么宝线?这线居然能杀死刀枪难入的巨蟒?”
线?什么线?
浩哥儿强撑起身,这才看到,在自己头顶,树干之间,横七竖八拉着好几根线,那线极细,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如今,那细线上正沾着几滴巨蟒之血,还在一颤一颤的。
原来,将巨蟒分尸的,正是这细线,而不是什么隐藏的神仙,用了什么法宝。
这线,正是国大路交给傻大个,让他绑在树上的。
线,是风筝线。
不要小看风筝线,这凯夫拉风筝线,可是真正的大杀器,每年都有人,骑着自行车被缠在电线杆之间的风筝线割伤,最夸张的是有一次,一个摩托骑士在街头疾驶而过,结果被两根电线杆之间的风筝线直接割头,无头的尸体开着摩托车冲出好远,成了当年度的网络一大热点新闻。
凯夫拉,那可是用来做护弹衣的,线材之坚韧,根本不是古代人能理解的。
巨蟒更无法理解,如果它是缓缓前行,风筝线并不能给它太大的伤害,但它一心复仇,冲着国大路和浩哥儿凌空扑来,正是它那庞大的重量和惯性,让风筝线变得比世间最利的刀剑还锋利,当场分尸。
浩哥儿立刻想到了自己手里那把古怪的弓的弓弦,同样是非丝非筋,却有着惊人的威力。
这时,孩子们已经纷纷从树上跳了下来,有的围着浩哥儿关切地问他的伤势,有的摆弄着巨蟒的碎尸,指点着那几根神奇的线,惊叹连连,傻大个得意洋洋:“这宝贝是我缠到树上去的,厉害吧。”
浩哥儿一摆手,挣脱了伙伴们关切的搀扶,一拐一拐走到国大路面前,深深行了一礼:“多谢相救,救命之恩无以为报。”
孩子们也跟在浩哥儿身后,向国大路行礼,的确,如果不是国大路出现,他们全都得葬身蟒口,刚才险死还生,又看到一根丝线分尸巨蟒的一幕太过神奇,居然忘了谢恩人,真是不该。有的孩子甚至微露羞愧之色。
国大路心里点了点头,这些孩子虽然贫困,但家教却好,浩哥儿不急着给自个儿治伤,强撑伤躯也要先来感谢自己,他都能看到,浩哥儿弯腰行礼时,胸口痛得剧烈起伏。
能教育出这样好的孩子,父母肯定也是好人。
国大路的心中电光火石般闪过一个念头:自己已经准备好离山,到这个世界的人间生活了,浩哥儿所在的村,肯定是自己第一个接触的村庄。如果自己在这个世界到处乱撞,寻找定居之处,万一遇上一些心怀歹意的人,自己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人,可是比巨蟒还可怕的存在。
最起码,巨蟒只会为了地盘和食物杀人,而人,却可以为了金钱、美色、忌妒甚至有时仅仅是因为看不顺眼而杀人。
与其自己在这个世界东奔西走,还不如干脆在浩哥儿所在的村庄定居下来,凭着自己救了孩子们的恩情,在村子里肯定受欢迎。
更重要的是,自己定居这个村庄,还有个绝妙的理由,有这个理由在,应该没有人会怀疑自己的身份!
浩哥儿抬起头:“还未请教恩人高姓大名?”
国大路上前一步,亲热地扶起浩哥儿,哈哈大笑:“浩哥儿,你认不出我啦?说起来,都有十几年没见了,你都长这样大了。对了,你姐姐可还好?小时候,我天天和她玩娶媳妇的把戏呢。”
浩哥儿整个人呆住了,其他的孩子也呆住了,国大路又走到傻大个面前,重重拍着他的肩膀:“你应该就是傻大个了,哈哈,个子长得这样高了,不过还是比我矮一点。咦,当年我打破你脑袋留下的伤口还在?真是对不住了,小时候不懂事,打架不知道轻重留点手劲。幸好有头盖着,不防碍找媳妇。”
“哎呀,你是小桂子,不会吧,都长这样大了还在流鼻涕--”
浩哥儿等孩子,看着面前这个陌生的恩人,拍拍这个肩,拉拉这个手,熟练地叫出对方的小名或者绰号,讲出除了自己村的人,外人绝难知道的隐密事,连对方家里有几口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浩哥儿就算是机灵无比,这时也是傻呆呆的。
这人是谁啊?
咱们村里可没这样的人啊。
就连在外村的七大姑八大姨等亲戚都算上,也没见过有这样一号人啊。
浩哥儿脑子里乱糟糟的,这时,傻大个突然一拍脑袋,大叫一声:“我知道你是谁了!你是郭伯伯的儿子!十多年前走失的郭伯伯的儿子!”
国大路哈哈大笑:“傻大个,你认出我啦?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呢。”
傻大个当然不可能“认出”国大路,认得出才真见鬼了,只是他心思比别人单纯得多,在他心中,国大路救了他和伙伴们的命,那国大路就是好人,好人不会骗人。国大路又一口叫破他被头盖着的旧伤口,这伤口,除了当事人,不可能有其他人知道。
这样一来,事情就简单了--救了自己和伙伴们的恩人,原来是“自己人”,是郭伯伯走失的孩子!
当然,十多年光景过去了,这十多年,正是男孩子长身体的时候,女孩子是十八变,越变越好看,男孩子的变化同样很大,郭伯伯走失的儿子的相貌,其实大家已经记不清,但眼前恩人那异乎常人的身高,和黑黑的皮肤,却很吻合大家仅有的记忆。
国大路就等着傻大个这句话!
没错,他在电光火石之间,就已经决定冒名顶替,以郭伯伯走失的孩子的身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
国大路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便宜老子--郭伯伯随时都会一命呜呼,没见过面的“母亲”也早就死了,这样一来,两个最主要的当事人都不在人世,自己也不怕被揭穿真正的身份。
国大路长声大笑,亲热地一一拥抱了浩哥儿和傻大个等孩子们:“老天保佑,让我在这封神山遇到你们,你们要是有个万一,各位叔叔伯伯和嫂子阿婆,可不知道会有多伤心。我们虽然杀死了巨蟒,但这巨蟒非是凡物,我担心在封神山耽搁得久了,会有祸事!我们快快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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