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和盛泉
楚家人将李夫子迎到屋内,不等众人说话,李夫子已经道:“二郎,你收拾收拾,咱们这就去城里。晚饭之前,咱们便要赶到城里去,晚上请客吃顿饭,你这事儿算是成了。”
楚李氏十分欢喜,问道:“大哥,是找到好事儿了?”
“我这几日在城里找了一些旧交,不过大都用不上人,倒是和盛泉的大作师韩渊知道此事之后,念在老夫与他多年旧交,却是愿意介绍二郎往和盛泉去做事。”李夫子抚着胡须笑眯眯道:“今天一大早,韩渊便派人找上了老夫,让老夫带着二郎过去,老夫已经下了帖子,今天晚上请了韩渊吃饭,那边也已经答应了!”
素娘忍不住问道:“舅爷,和盛……和盛泉是做什么的?”
李夫子一愣,随即道:“素娘啊,你真是没出过门,什么事儿也不知道。你可知道,咱们云山府有云山三号,那都是百年字号,这和盛泉便是其中之一。和盛泉是咱们云山府……不不不,是咱们南山道屈一指的酒家!”
“是让二郎去卖酒?”素娘茫然道:“跑堂的?”她虽然知道的事情不多,但是也知道酒家有跑堂子的。
李夫子摇头道:“和盛泉可不是酒楼,那是酒坊。这般说吧,老夫这些年来也品过不少酒,但是论起醇香,还是和盛泉的竹清酒最是上等。”说到这里,老人家喉头动了动,似乎对竹清酒十分的眷恋。
素娘似懂非懂,也不再问。
楚欢微一沉吟,才问道:“舅爷,我去了那儿,要做些什么?”
“这个老夫还真不知道。”李夫子摇头道:“不过韩渊既然答应了,这事儿就没差,总会给你安排个事儿做。”抚须笑道:“二郎啊,这韩渊乃是酒坊里的大作师,真正的大师傅,他年轻的时候,也只是个伙计,但是头脑灵活,如今成了大作师,可是人人羡慕,衣食无忧。他与老夫颇有交情,有他照顾你,那是求之不得的事情。进了和盛泉,你便好好跟着他学,说不定哪天你也能成了大作师,你娘和素娘便都有好日子过了!”
楚欢心中暗叹:“成为大作师,只怕难以达到。不过要让娘和素娘姐过上好日子,那却是我必须要做到的!”
楚李氏虽然也不懂什么和盛泉什么竹清酒,但感觉到是个好事儿,拉住楚欢的手,道:“二郎啊,你舅爷帮你找了个好活计,你可不能辜负舅爷。到了那头,就好好做事,娘不求你能飞黄腾达,只求你平平安安,能吃饱穿暖就成……!”说到这里,眼圈便红了。
楚欢抱着母亲,柔声道:“娘,你放心,孩儿会好好做事。等二郎有了钱,便将你们也接到城里去……!”
李夫子闻言,满脸欣慰,抚须道:“好好好,大孝为善,该当如此,该当如此!”
素娘神情也有些黯然,呆站了片刻,终于转过身,回到自己屋里去,片刻之后,拎了一个包裹出来,递给楚欢:“这是换洗的衣裳,你……你自己在外面保重……!”
楚欢接过包裹,柔声道:“素娘姐,娘就靠你多照顾了,我一有机会就回来看你们!”
李夫子已经拄着拐杖起身来,道:“约好了人,咱们可不能误了时辰。二郎啊,咱们这就走!”虽然天色尚早,但是李夫子是读书人,将礼仪看的极重,只怕回去晚了,误了时辰。
楚欢扶着李夫子出了门,上了马车,回过头,只见素娘扶着楚李氏站在门前相送。
马车转了个方向,楚欢探出头,大声道:“你们回去吧,我会常回来!”这句话说完,马车就离楚家已经颇远,素娘扶着楚李氏往前走了几步,直看着马车消失在眼帘中。
……
……
青柳县是南山道云山府直辖县城,在云山府以南五十多里处,虽然只是一个小县城,但是地理位置极佳,继续往南不过百里地便是南山道宿州地界,往东不到六十里地便是汉州地界,汇于三州的交通要道,也正因如此,整个云山府除了府城之外,这青柳县城却是最为繁华。
这个时代的县城,自然不可能与后世那般人流穿梭相比,但也是车水马龙,十分热闹,商号、当铺、酒肆、茶馆、油铺也是应有尽有。
李夫子的马车入城之时,天色尚早,按照李夫子的吩咐,马车径自到了一家酒楼门前停下,楚欢扶了李夫子下车,李夫子便即向那车夫拱手道:“有劳有劳!”
那车夫却是十分恭敬笑道:“李夫子客气了,少爷说了,只要夫子用车,派人说一声,天大的事情也要放下!”
李夫子呵呵笑着,那车夫一挥马鞭,马车便即离去。
楚欢这才抬起头,看了一眼面前的酒楼,倒是一处古色古香的两层小楼,门头挂着一块黑色的匾额,写着血红色的三个大字,唤作“一品香”,屋内熙熙囔囔,十分热闹。
李夫子道:“这家酒楼有些年头了,在这城里头有些名气,老夫去年来过一次,便是在这里饮的竹清酒。”
楚欢一怔,李夫子是去年过来,这已经一年多,却对这里记忆犹新,由此看来,李夫子的生活也是十分的拮据。
忽然想到什么,楚欢有些尴尬道:“舅爷,我身上……!”
李夫子知道他要说什么,呵呵笑道:“不妨事,老夫身上带了银子,虽然不多,但是一顿饭的银钱还是有的!”
楚欢心中有些愧疚,他这次回来,当真是身无分文,想想刚回家的那天夜里,素娘拉长脸,心里却也是明白,离家八年,回家却身无分文,这总会让人感到失望。
李夫子正要带着楚欢进酒楼,忽听得街上传来一个声音叫道:“抓住小贼,妈的,给老子站住……!”楚欢听到声音,转过头去,只见一名大汉手里举着一根短棍,往这边冲过来,在那大汉前面,一人正慌忙跑过来,两只手捧着胸口,看起来十分的惊恐。
楚欢倒也看的清楚,被追之人衣衫偻烂,一件破棉袄,头上戴着一顶十分成旧的皮帽,严严实实,脸上却是炭黑般,十分邋遢,看不清模样。
这人看起来十分瘦小,在街上的人群中窜来窜去,终是撞在一名男子身上,身体比不得那男子粗壮,竟是被撞倒在地上。
那男子骂了一句,并不理会,径自走开,后面拿着短棍的大汉已经追上来来,一脚便踩在皮帽人身上,粗声骂道:“他奶奶的,跑啊?看你有多大能耐!”
皮帽人脸上显出痛苦之色,抬起手想要去推开踩在自己身上的大腿,但是他力气显然极小,竟是推不开,反倒是从身上胸口掉下了两只红薯来。
大汉用手中短棍指着皮帽人,依然骂道:“瞧你这小子贼眉鼠眼,就知道偷鸡摸狗,看老子打不死你!”举起手中的木棍,照着皮帽人劈头便要打下去。
他的木棍还没有打落,就感觉自己的手腕子一紧,就像是被铁钳子夹住,动弹不得,转过头来,只见一个土里土气的年轻人正握着自己的手腕子。
“为何打人?”楚欢冷声问道。
这皮帽人就倒在自己的脚边,瞧那大汉要打人,楚欢自然不会置之不理。
“放手!”大汉怒喝道。
楚欢用力一推,趁势也松开了手,大汉只觉得一股推力将他推得退出了三四步,站稳身形,抬起棍子指着楚欢道:“来了个多管闲事的。”又指着地上的皮帽人道:“这小子偷了我两只红薯,老子爱打就打,你少管闲事!”
楚欢淡淡道:“两只红薯,能值几个铜钱,要下这么重的手?瞧他样子,也是饿极了,否则谁会去偷你的红薯。真要是小偷,偷金偷银,哪里会去偷这不值钱的东西。”
大汉道:“你说的轻巧,若是这不算偷,那人人都去拿一份,老子喝西北风去啊?”
李夫子上前来,拄着拐杖道:“君子动口不动手,青天白日,自有王法,他便是真偷了你东西,你自去报官,也用不着打人!”
旁边多有围观之人,见到这个状况,瞧那皮帽人瘦小可怜,也都是在旁指指点点,都说那大汉的不是。
那大汉知道众怒难犯,他自然不可能为了两只红薯真的去报官,骂道:“真他妈晦气……!”拿着木棍指着皮帽人道:“臭小子,下次若是再被我见到,老子扒了你的皮!”骂骂喋喋地去了。
楚欢这才蹲下身子,将那两只红薯拿起,这两只红薯极小,楚欢一只手便能抓住,递到那皮帽人面前,温言道:“拿着吧!”
皮帽人这才抬起头来,只见他眼囧边已经流下两道泪水,那泪水在脸颊上滑落,竟将脸颊上的黑灰洗去不少,露出两道白白的痕迹。
莫看这皮帽人身子瘦弱,但是露出的地方却是肌肤白嫩。
“我……我不是有意的……!”皮帽人脸上满是惊恐之色,怯生生地道:“我……我要吃的去活命……!”
楚欢也不多言,将红薯放在他手中,起身来,过去要扶着李夫子进酒楼,却听那皮帽人在身后道:“谢谢……谢谢你……!”
楚欢回过头,只见皮帽人已经站起来,两手将红薯死死握在手中,似乎害怕那红薯飞了一般。
楚欢只是微笑点了点头,并不多言,搀扶着李夫子进了酒楼,早有店伙计上前来,躬着身子道:“是两位吗?”
李夫子抚须道:“先给我们找个静一些的地方,还有一位客人没有过来,要等上一等!”
“两位是要雅间吗?”伙计笑问道:“楼上正好还有一间雅间,不过要多收你二十枚铜钱!”
李夫子犹豫了一下,点头道:“如此也好!”
当下那伙计将两人往楼上带,到得楼梯处,楚欢想到什么,回头望了望,只见那皮帽人兀自站在门前,正呆呆地望着自己。
楚欢见他可怜,若今日是自己一人,只怕便要带那皮帽人进来吃一顿,不过今日是请人吃饭,自己却不好做主,那边早有店伙计瞧见门前站着一个乞儿,挥手骂道:“快滚开,别耽误了做生意!”
那皮帽人这才拿着两只红薯,消失在楚欢的眼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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