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秦宜果然停了下来,表情有些不自然。从刚才她对“老李”这个名字的反应来看,她似乎对老李颇为忌惮。罗中夏知道自己这一把押在诸葛家算是押对了。
“他,他们已经知道了?”秦宜的声音有些发颤,不是那种故作娇嗔的颤音,而是自恐慌而生。
“不错,一切都在我们掌握之中。”罗中夏继续演戏,故意停住不往下说。
秦宜朝后退了一步,身上笔灵一涣,神情似乎不太相信。罗中夏决定再吓她一吓,眯起眼睛道:“这是老爷子亲自下的指示。”
“……”
“我现在若是不回去,就自会有人来接应。到时候你可别怪老爷子无情了。”
秦宜又畏缩地退了退,罗中夏心中一喜,心说得手了,起身就走。突然罗中夏觉得右腿一酥,登时整个人摔倒在地,动弹不得,浑如瘫痪了一般。
秦宜放声大笑:“小伙子,我几乎被你骗到了。”
“怎……怎么回事?”
“你这人真有意思,老李什么时候成了老爷子了?”
罗中夏听了后悔不迭,直骂自己胡乱发挥,反露了破绽。
“不听话的孩子就得调教。”
秦宜打了两个响指,啪啪两声,罗中夏的左腿和右臂也是一酥,也都陷入瘫痪。他能恍惚感觉到,自己三肢之内的神经似是被三把重锁锁住,阴阴地往外渗出酸痛,如蚁附体。
他难受得在地上打滚,张口大呼,秦宜居高临下道:“如何?咱们再换个滋味吧。”
又是一声响指,酸痛之感陡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奇痒,百蛆蚀骨,更加难耐。这种感觉持续了一分钟,秦宜又打了一个响指,柔声道:“现在如何?”
奇痒瞬间消失,一股难言的兴奋从他的下腹悄然升温。
“别以为姐姐只会虐待别人,在我手里欲仙欲死的男人可多了呢。”秦宜调笑着拿眼神向下扫去,亲切地说,“只要你告诉姐姐,姐姐就用这麟角笔好好谢谢你,岂不比你双手省力?”
罗中夏不知道,这麟角笔本源自西晋名士张华(字茂先)。当年张华作《博物论》洋洋万言,献与晋武帝,武帝大喜,遂赐其辽东多色麟角笔。若论年代,麟角尚在咏絮、青莲之先。麒麟本是祥物,其角能正乾发阳,故有“麟角如鹿,孳茸报春”之说;所以这麟角笔天生就可司掌人类神经,控制各类神经冲动。只要被它的麟角锁住,就等于被接管了一身感觉,要痛则痛,要酸则酸,要爽则爽。
主角陈玄夜是浦江证交所的算法工程师,意外在暗网淘到初代灵气矿机残片(实为上古混沌至宝碎片),觉醒能看到因果线的"劫眼"。为治疗妹妹的基因崩溃症,他不得不在深夜化身"黑市筑基人",在区块链上交易渡劫许可证。......
根者则必受? 帛锦曰:未必。 花痴者则必滥情? 宝公子曰:未必。 无根攻略,此文必是天雷? 殿前欢曰:未必!! 此文耽美,不喜慎入,内无避雷针! 出文后外焦内嫩者,作者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作品关键字:殿前欢,帛锦,阮宝玉...
话说天下之事,如中天之日,盈海之星,兴亡数定,盛衰有凭。安史之乱后,宦官专权,藩镇割据,朝野倾颓,王气渐衰。历史系研究生李侃,魂穿晚唐一位佛系王爷,身处群雄割据、尔虞我诈的乱世,面对黄巢、李克用、朱温等历史狠人,他能否力挽狂澜...........
重活一回,李琛不想默默无闻。聚光灯下,只有鲜花和掌声。他是天仙眼中的完美伴侣他是蜜蜜心中的白月光他是栤栤口中的琛哥他是糖糖最能依靠的老板他也是所有女星眼里的唐僧肉……本书又名《一遇天仙误终身》...
一只狼再强大,也是脆弱的,而一群狼,可以撕碎一切。为了仇恨,为了龙国的安宁,他重新拿起了枪,就像一匹孤狼,再次返回了狼群。......
尘冥仙帝,一代剑尊,为阻挡魔界进攻,一人独战六位魔帝,最终陨落......转世重生后,再回上一世的起点:灵武大陆!当前世的记忆涌入脑海,数百年后的今日,仙界、凡界,一切都将因为此世的他,而迎来彻底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