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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已经是很成熟的大哥哥了,而我还只是一个小女孩。
我和他交谈很多,也总是听他弹吉他,他会的乐器实在是很多。
他总坐在店门的长凳下,抚着琴弦弹着我从未听过的歌曲。
我学吉他,也是因为他。头几年确实经常都很不喜欢,但是他的坚持和我的努力,一步一步现在学成这样,有机会谈给你听。
“那你觉得这是好事或是开心还是不好的。”
徐:“当然是比较开心的,我时常弹唱呢。”
“我练跑步,没什么别的原因,我觉得是习惯,是为了一个说不清楚的东西而在坚持,我其实很不爱运动,从小身体弱,那年初三,体育中考嘛,有一个男生也是我的朋友,他总会练长跑,是为了体育中考一千米拿个满分。
我总在想当初的事情,我差几分就能考进北中了,我的体育中考也没有拿到满分,或者这就是缘分吧,当时的我很自卑,现在的我知道了,他们都有在喝红牛,是我拉不下面子,毫不掩饰的说,是不是我学他们喝一瓶魔爪(运动饮料),差了几秒的成绩我就可能被录取了。
他带着我练了跑步,我也学着他,想要努力的练一练,或许是醒悟的太晚了,命运才终于掌握在自己手中,时常感到以往的许多事情我都不会去在意。可惜我的方向走错了,我们练的是长跑,所以一千米跑步时我没有跑满。
说遗憾,当然是会有一点的,说后悔,却也不太多。
可自从那以后,我就养成了每天跑步的习惯,因为当时我每天练三次,早餐午间夜晚,所以现在我已经只有中午有些时间了。刚开始也是觉得有点难,但难在毅力,后来我觉得跑步是我最解压的方式,不管有什么事情,或是跑一个步,我总能开心一些,所以,我想这就是我所热爱的一件事情。
为了这个爱好,我可以好好的。”
徐:“懂了,挺羡慕你的。”
我:“时间不早了,快上课了,我们走吧。”
白月光就是,一靠近你,我的脸就如同朱砂一般红。
我的脑海中存有照片,可我再怎么想也都不能在人群中喊出你的名字了,哪里都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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