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血溅当场
霍以柔道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会宴宫中走出来的,她到现在还是难以接受,自己居然就这么被指婚给了一个傻子。
被指婚也就算了,这个傻子还敢嫌弃她。
想她在二十二世纪也是受万人追捧的第一科技世家霍家的大小姐,好不夸张的说,追她的人从z国排到了f国。
没想到穿越到这个科技落后的时代,她居然被一个傻子嫌弃……
见霍以柔一个人独自落寞的走在宫中的小路上,霍霓裳走到霍以柔的身旁,满脸笑容的对着霍以柔道:
“恭喜大姐得皇上亲下圣旨,受封县主。”
霍霓裳嘴虽说着恭喜的话,但脸上的神情却尽是幸灾乐祸。
“恭喜?霍大小姐这哪里是喜啊!她的县主身份怎么来的,我们大家心里都和明镜似的,算什么恭喜。”
“谁不知道那是她牺牲自己的名节给换来的,谁不知道这个县主,是皇上对她名节丢失的补偿。”
“不对姐姐,我们确实应该恭喜霍大小姐,恭喜她觅得如意郎君。”
“觅得如意郎君?嫁给五皇子和守活寡有什么区别,我要是她啊,干脆那根绳子上吊死了算了,省得为家族蒙羞。”
“就是,连五皇子这个傻子都嫌弃她名节太差了,不想娶她,她确实应该直接死了算了……”
听着同出会宴宫的这些闺秀和夫人们的议论,霍以柔着实觉得有些厌烦,她快步的走向霍府的马车的方向。
坐在马车上,霍以柔叹了口气,终于明白什么叫人言可畏了。
难怪原主一直不来参加这些所谓的宴会,想必是被这些流言蜚语给说怕了。
她以前还以为像谣言这种只在二十二世纪有,没想到在古代更甚。
她突然间觉得有些心疼原主,原主就是被谣言所误解了。
原主她虽然逃课,但她可不是大字不识一个的人。她自幼记忆超群,过目不忘,对于教书先生所传授的东西,她早就烂熟于心。她之所以逃课,是因为余月儿给她找的老师是女德老师。
虽然南楚女子地位确实不高,但是那个老师所教的东西也是太过于刻板了一些。
什么和丈夫说话必须低头弯腰、语气轻柔;什么吃饭的时候女子不能上桌吃,得等丈夫吃完了,才能吃剩下的……
原本这些原主还没有那么反感,直到老师强硬地要求她,只有穿上贞(铁)洁(制)枷(内)锁(裤)才能出门,她就受不,直接逃课。
但外人可不管原主为什么逃课,他们只知道她逃课了,所以都骂她目不识丁。
还有原主被传为嚣张跋扈、粗鄙无知,是原主当时走在大街,看到一个书生在打骂自己的妻子,她一时看不下去,就让身边的下人上前,帮忙把那个男子拉开。
之后听到男子的妻子向她救助,说男子想把她卖到青楼还赌债,霍以柔气愤之下上前怒骂那个书生,结果却被人传成了嚣张跋扈、粗鄙无知。
现在想想,原主当时确实是比窦娥还冤,她明明做的好事就那些人却都在骂她。
不过也怪原主那性子,太过怯懦了,别人诬陷她,她都不知道反驳。
只说什么清者自清,公道自在人心,早晚有一天会真相大白,难怪后来她的名声越来越差。
差不多到酉时(18点)的时候,霍以柔乘坐的马车到了霍府,下人们刚搬来梯子,将霍以柔、霍霓裳、余月儿给扶下了车。
紧接着,便有宫中的公公到霍府来传旨……
而同一时间,德公公正在迈着他的小碎步缓缓的走进御书房中,“皇上,圣旨已经让人拿到霍府去宣了,看时辰,尚书大人现在应该是在接旨了。”
皇上点了点头,德公公见皇上手边的茶杯似乎已经见底了,连忙走上前,给皇上斟茶,“皇上,老奴不懂皇上为何要将霍大小姐指给五皇子。老奴见五皇子好像很不喜欢霍大小姐的样子。”
皇上闻言,一脸不敢苟同的说道,“他不喜欢,但他终究还是要成婚的,不成婚他就得一直呆在宫里,受人掣肘。”皇上说话的时候,眼神当中还闪过一丝寒意。
德公公还是一脸不解的说道,“可皇上不觉得霍大小姐名声实在是差了一点吗?”
若是想让五皇子以成婚之名离开皇宫,那随便选哪家闺秀不都能成婚吗?这样选一个温柔贤淑的世家大小姐不是更好,和五皇子更配。他是在不懂皇上为什么偏选霍以柔。
皇上摇了摇头,不以为然的说道,“名声这种事情都是做给外人看的,又有多少人真的能做到如传闻中的那样。况且你觉得名声好的女子会愿意嫁给他吗?”
“而且他需要的从来都不是一个大家闺秀,而是一个能掩护他,帮助他的女子。在这一点上,霍云柔很适合他!”
想到今天霍以柔在会宴宫的表现,皇上的眸光多了一些探究的意味。
这要是寻常的女子,被人陷害毁了名节,早就自己上吊或者撞头自杀来自证清白了,霍以柔倒是不一样。
在那样的情况下,她还能静下心去分析究竟是谁害了自己,还想法子为自己报仇。
而且在徐嬷嬷以头撞柱的时候,好些大家闺秀都被吓得御前失仪,她倒是面上没什么惊吓,是个胆大的。
回过神来的时候,皇上的脸上多了一抹欣赏和欣慰,“德锦英,比起那些虚名,朕更相信国师的眼光。能让国师一直当成儿媳妇人选的女子,朕不相信她会是什么等闲之辈。”
皇上又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神暗了暗,“只是这样终究是有点对不住国师,他千挑万选的儿媳妇,最终被朕给截胡了。”
德公公听闻,连忙出言安慰道,“皇上,您没有对不住的国师。是徐公子自己先主动和霍大小姐解除婚约的,他不要,难道还不许别人要吗?”
听完德公公的话,皇上的脸上终于有了些许的笑容,“说的有道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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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血溅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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