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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乔迁(第5页)

今天搬家,就属小阿五最高兴。整个下午她都帮忙搬东西,来来回回,跑进跑出不知多少趟,怎么刚才出门时没见到她?

王扬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叫道:“快调头!回好井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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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不要以现代的货币体系类比古代。觉得庾黔娄送的礼物价值才六千,好像不怎么多一样。其实六千比不少百姓的全部家产还要多。《南齐书·顾宪之传》记永明六年之事:“山阴一县,课户二万,其民资不满三千者,殆将居半。”

《魏书·安定王休传》说“丁不十钱之费”,意思就是打一份工日薪不到十文;这个和《魏书·薛虎子传》记载的士兵薪资能对上,里面说士兵年薪“资粮之绢,人十二匹”,就是一个月一匹绢,南北朝绢布也属于货币之列,绢一匹在当时的均价大概三百钱(南朝《南齐书·王敬则传》:“今机杼勤苦,匹裁三百”;北朝《魏书·食货志》:“绢匹止钱二百,而私市者犹三百。”则南北相差不大),那就是一个月三百,百姓日薪是十文,那一个月也是三百。这大概是底层百姓的一个普遍收入标准。

所以庾黔娄送二十匹绢已经说明他很看重王扬了。梁武帝觉得陆倕的文章写得好,赏绢也不过是三十匹。(《梁书·陆倕传》:“昔虞丘辨物,邯郸献赋,赏以金帛,前史美谈,可赐绢三十匹。”)当然,跟宋文帝赏赐的大手笔不能比。(《南史·徐豁传》:元嘉初,为始兴太守,表陈三事,文帝嘉之。赐绢二百匹,谷一千斛)

至于当时的人口价虽然根据年龄、出身、体貌以及贩卖的具体情形不同,价格有所浮动。但一般都在数千的范畴。比如作者说里的引的史料,那个叫“绿草”的婢女卖了七千。再比如《梁书·刘峻传》:“峻年八岁,为人所掠至中山,中山富人刘实悯峻,以束帛赎之。”帛这里指的就是当时通用的货币“绢”,“束帛”是十匹绢。

(凡物十曰束,计帛曰端,束帛就是十端,两端为一匹,按照郑玄等古人的注,很容易把束帛理解成五匹,但其实南北朝时通行的文例是把束等同于十匹。这个如果佐证起来就太冗长了,仅举一例言之。《南齐书·王敬则传》:“永初中,官布一匹,直钱一千,而民间所输,听为九百。渐及元嘉,物价转贱,私货则束直六千。”如果束是五匹,那“束直六千”,一匹就是一千二,不符合“物价转贱”的描述,只有把束理解成十匹,那一匹是六百,这才顺理成章)

所以那个中山富人赎八岁小男孩儿用了十匹绢,按照均价三百算的话,也就三千钱。这算是人口价中比较低的一例。不过这换算的是均价,当时绢价高于均价也说不定。

②有一种说法是宋之前贵族都不吃猪肉,因为没有阉割的技术,导致猪肉味酸。这又是一则历史谣言。早在商代,先民就已经学会给猪去势了,并且依据是否阉割,在甲骨文中“豕”字的字形上做出区分。对于这个问题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参考闻一多先生的《释为释豕》。

实物中西周晋侯墓里出土了一个“断尾猪”的青铜像(现藏山西省博),断尾是古代去势技术中的重要部分。北魏的《齐民要术》有云:“其子三日便掐尾,六十日后犍。”

“犍”就是阉割的意思。之所以要断尾,是因为“三日掐尾,则不畏风。凡犍猪死者,皆尾风所致耳。犍不截尾,则前大后小。”

所以在魏晋南北朝时猪肉并不会为贵族摒弃。晋代大士族王济请司马炎吃饭,有道菜就是“烝豚”,司马炎觉得“异于常味”,吃美之后特意问了做法然后被震惊了。阮籍葬母,也是“蒸一肥豚”。包括王扬说的“三口一头猪”,这个梗在电影里是烤乳猪,烤乳猪这道菜在南北朝时已经很流行了,当时叫“炙豚”,要烤得“色同琥珀,又类真金,入口则消,状若凌雪”。

不过从东汉到魏晋再到五胡,胡民大量内迁,所以羊肉日盛,到魏晋时已经开始有压过猪肉之势,等到了北朝,羊肉便成了北方的代表食材,但没有什么羊尊猪贱的说法。区分猪肉地位高下是宋代才开始流行的观念(关于贵族不吃猪肉的谣言应该也是来源于此处),此中原因,既有饮食惯性的因素,也有医疗文化观念的建构,还有唐末至宋初具体的历史背景,体量足够一篇考证札记了,就不多说了。

PS历史谣言实在太多了,教大家一个简单的辨别方法,如果一个论断以“古代都是什么什么”开始的,那是谣言的概率就不小了。因为古代的概念太大了,不说某一种观念思想,就是某一个物件,每百年兴许都会经历几种变化,把某一特定时间段的特定例子当做泛用的定理,出问题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

PpS太忙了,今天只有一章。其实勉强一点也能更第二章,但我的习惯更之前即时做调整,有时这种调整可能会延伸至几章甚至几十章之后,有时可能加注,为了保证质量,还是先不更了吧。

王孝伯说但使常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方可称名士。

唉,最是难得半日闲,又不好饮,我果然做不了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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