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适逢老管家送了人回来,他大手一挥,吩咐道:“管家,去取二十两银子来赠与这位公子,只当是相识之礼。”
那青年得了银子,欢欢喜喜谢过去了。
好嘛,这是趁机上门打秋风的!
曾太太白眼险些翻得昏过去,咬牙切齿抱怨,“你看看你爹,就显得他有钱似的,非亲非故就白送人二十两银子。”
妙真只得陪着笑脸劝和,“乐善好施也是积阴德的事嘛。”
她嘴上这样劝,心里也是瞧不上这些四处伸手的人,拖着一抹轻蔑的目光,继而看下剩的那个人。
果然就剩了他。
屏风上的缂丝如烟如雾,他那双眼睛隔着这缂丝终于抬起来,像是藏着些挖不尽的危险秘密。
令妙真蓦地想起后头柴房里常来讨饭的一只大狼狗。嘉兴府连狗也晓得她尤家富裕,常三五成群在后门徘徊着等他们府里的残羹剩饭。
那狗原是领头的,浑身灰凛凛的皮毛,长得一副威风神气的凶相。常来常往间,狗与人倒混了个半熟。妙真听见下人们说,闲时无趣,也常拿些屋里吃不了的肉馅果子到后门去喂。
别的狗讨到吃的都会卖个乖,唯有这狗十分不给面子,简直是条喂不熟的“白眼狼”。
也不知是想到那条狗的缘故,还是晨起就存些怨气的因由,更兼受前两位的影响,妙真总觉得这一位也是别有居心。
所谓父女连心,尤老爷也已失了耐性,愈发将个身子歪在椅上。
屋外一片乱莺残蝉烘得人昏昏欲睡,他打着哈欠道:“你呢,才刚只顾着听他们说。还没问你姓什么,哪里人,家中人口几何,做的什么营生?”
“小姓良,名恭,嘉兴本地人氏,家住白鸽子街凤凰里。父母早逝,家中现只有寡居的姑妈一亲。家父在世时有些手艺,在街上开了间铺子做伞,挣了几个钱,送小的上过几年学。后因家父病逝,家中没有进项,便搁置了学业,四处做些散工,养活姑妈。”
尤老爷把眼缝撩开,打量他一番。
这良恭比前头两位如此不同,那两位一个过分谄媚,一个又过分倨傲。只有此人,由头至尾都是恭顺缄默的态度,问他他便说,问不到他他便不开口。
他立在那里,就如同门外的秋,有种萧索散漫的意味,衣摆给过堂风撩起来,成了片被流光抛却的叶。
尤老爷仿佛可以看得见,他的魂魄似乎早在往事里凋敝。连他故意提得精神抖擞的嗓音,都有种功亏一篑后认命的靡废。
这样的人正撞尤老爷胸怀,就是要找这样个读书明理,又不至心高气傲的年轻男人服侍妙真。
尤老爷来了些兴致,又慢慢歪正起来,“都做过些什么差事啊?”
良恭揪起眉细数,“头些年年纪小,没多大力气,替人家代写过书信。后来力气见长,走街串巷担柴火卖炭,红白喜事也接,给人家抬棺抬轿。要是吹打班子里缺个角,也能勉强凑个数。”
说着一笑,“总之什么力气都使得,什么活计都能学着干。”
“你也读过书,怎么不找些舞文弄墨的活计做?比做这些力气活也要松快些嘛。”
良恭干涩的喉头挤出缕满大无所谓的笑,“小的自不读书起,就不打算再做这些读读写写的事情了,省得又生出那些不该有的心思。”
他语调松快,笑意也轻盈,呼吸却似沉重迂回地袭进屏风后头。使妙真忽然觉得这燥热的天,怎么萦绕着一种大势已去的冷静。
在仙界闯荡千年的仙尊,毅然回到小时候,从此开启了他那都市修真之旅。以前的恩,我许你荣华富贵,以前的怨,我十倍还之。多年以后,黑帮大佬奉我为主,商业精英认我为主,神医大佬拜我为师,武术大师敬我如神……多年以后我早已站在世界之巅,笑看风云。......
《舌之章》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谢希书总是可以感觉到来自于身后的强烈视线。 他不明白为什么齐骛总是会那样看他,就算不回头,他也可以感觉到那宛如拥有实质一般的目光…… 谢希书是班上有名的书呆子,而齐骛却时学校里著名的不好惹刺头,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交集才对。 可齐骛却总是会在上课时一直盯着他看。 后来,就连下课时,放学后谢希书的身后也总是会缀着一个阴沉而高大的身影。 等到谢希书终于精神崩溃,小巷里一把抓住了尾随而来的齐骛并且发出恐惧的质问时,他却得到了完全出乎意料的答案。 “你很甜,你一直在散发着一种很香甜的味道。” 齐骛用一种古怪的语气回答道。 “我已经快要忍不住了,别的东西都臭得快让我发疯了,只有你是甜的……嘿,别紧张,我不会吃掉你的。” “我只是想舔舔你。” 恐怕就连齐骛自己也不知道,当他提出那个荒唐要求时,他已经不受控制地对着谢希书流出了腥臭的唾液。 与此同时,谢希书也清晰地看见,在齐骛一直咧开到耳下的嘴唇内侧,是一圈圈密密麻麻,细如鱼钩般的牙齿……以及一根细长,分叉的舌头。 那根舌头在空中灵活地颤动着,带着浓稠的口涎贴上了谢希书的脖颈。 “呜……好甜……&¥%#(*……好甜……” 陌生的怪物立刻发出了浑浊的叹息。 在谢希书惨叫逃走的那一刻,少年并不知道,在不久后的将来,他会看到更多畸形而疯狂的怪物。 那忽如其来的末世中,唯一能够保护他的“人”,只有齐骛。 而谢希书付出的代价,自然是让齐骛的舌头得到满足。 【现代末世风题材】 字面意义上“很好吃”的受X舔舔怪半疯变异怪物攻 ================================== 《眼之章》 黎琛死了。 在杨思光的面前出车祸死了。 看着裹尸布上逐渐沁出的红色,杨思光却始终没能有任何的真实感。 他在浑浑噩噩中回到家,收拾包裹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随身包里,有一颗眼珠。 对上那清亮依旧的虹膜,杨思光立刻就认出来,这是黎琛的眼珠。 车祸时的冲击力让眼珠脱离了尸体,然后,大概是在混乱中,落入杨思光的包中。 杨思光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留下那颗眼珠——那个最讨厌自己,永远都在冷冷藐视着自己的人的眼珠。 而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杨思光一直可以感觉到黎琛的视线。 无论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中。 …… 杨思光也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原来黎琛一直都在看着他。 从很久很久以前,到很久很久以后。 而他,将永远无法逃离黎琛的视线。 【带一丁点儿灵异风格的小故事,讲述的是一个表面上高岭之花实际上stk的攻在死后是如何一步一步露馅的……】 ========================== 《肉之章》 邻居家的张二叔死了。 村里张罗着,让人去进行了一场“借肉”仪式。 甘棠偷偷跟在哥哥身后,目睹了那奇诡的一幕。 看着村长将张二叔软烂的尸体一点点塞进山中那口狭窄古怪的深井中时,甘棠吓得晕了过去。 但等他醒来,却发现早已死去的张二叔已经笑容满面地回到了村子中。 张二叔重新活了过来。 所以,当甘棠一个不小心,将那个总是缠着自己,说爱自己爱到发狂的岑梓白推到桌角杀死之后,他跪坐在地上看着尸体后面缓缓蔓延开来的血泊,首先想到的就是“借肉”。 虽然那么讨厌那个人,可甘棠从来没想过要杀了对方……更不想就这样变成杀人犯。 别无他法,甘棠也只能将岑梓白的尸体,一点点塞进了那口深井之中。 啊,太好了。 那人真的也如他所愿的,重新回来了。 可是……可是…… 可是那个依旧纠缠着他黏腻阴冷的男生…… 真的还是人吗?...
搞宗教学的谭既来,研究生入学第一天,就被导师孟桐拐骗到湘西。 没错,就是《故事汇》里那个赶尸、洞女、苗蛊的湘西。 他抓着脑袋,问导师孟桐:“我们来这里干什么?” 孟桐推了推眼镜:“我们神学,讲究实地科研。” 实地科研? 研究啥? 神学? 神学怎么实地科研? 谭既来结结巴巴地问:“神学不是研究欧洲中世纪基督教发展的学科吗???” 孟桐笑得残酷:“你搞错了,你说的那是隔壁宗教学。” “所以我们专业是……” “研究僵尸、蛊虫、平行时空等超自然现象背后的科学原理……” 谭既来环境采样被僵尸追杀,运算高维整出十多个“自己”,查个资料都被特警当嫌犯调查,吐血呐喊:我报错专业了——我要退学——*%.#^_^=&@…… 砰咚呛当啊打……三年后,鼻青脸肿的谭既来含泪提交毕业论文——《论高维空间的正确打开方式》。 一经发表,全球爆火。 他顶着硕士学历,摇身一变成为世界顶尖的超自然学科专家。 节目访谈,主持人问他:“您能谈谈您为全人类共同事业献身的心路历程吗?” 谭既来捂脸:“我也是无意间才走上科研这条路的……”...
路吟深知她跟谭归凛身份悬殊天差地别,可她还是明知故陷。一开始路吟确实心怀不轨,后面不过是心不由己,步步深陷。她清醒着沉沦,后面摔的遍体鳞伤,差点命丧黄泉。死过一次的路吟什么都不要,包括曾经豁出命去爱的谭归凛。路吟淡漠无情拒绝男人的求婚:“破镜不可能重圆。”谭归凛固执且坚定:“破镜虽难圆,可我要的是跟你圆满。”...
魔族三公主离央天资寻常,在一众貌美的姐姐妹妹衬托下平平无奇,唯一值得称道的,只有那桩因着出生凑巧,与龙族太子定下的婚约。 只是离央三百岁那年,与她青梅竹马的龙族太子对狐妖一见钟情,非卿不娶,执意上门退亲,惹得离央成了六界笑柄。 流言蜚语四起,离央不堪其扰,便隐瞒身份去了神界散心,却得在六界中地位尊崇的明霄帝尊青眼,被他收为弟子,赐下上古神器为本命法器,成了玉朝宫小师妹。 神魔大战重启,离央身份暴露,被魔族指为背叛,身为魔君的父亲震怒,与她断绝关系。 不久,玉朝宫另外一位神尊回归,离央以为待她最好的师尊,为给师妹疗伤,取出赠予她的上古神器,失了本命法器的离央数百年修为尽丧,沦为废人。 这时她才知,自己能入明霄门下,不过是因为他将自己误认为了师妹转世。 后来,离央纵身跳入神魔也要止步的无尽深渊。 魔族三公主,玉朝宫小师妹,皆化尘灰。 千年后,沧海桑田,时移世易,有一女子提剑走出深渊。 在她剑下,神魔也要低眉。 昔日亲故、师尊同门,见了她,都要称一句尊上。 开篇出深渊,各种古早狗血烂梗,文笔有限,如有不适及时退出 排雷:开篇由男主视角引入,剧情需要前期男主含量极高,之后可能也不会太低,主线在女主,所以真的是女主文QAQ不能接受的小天使及时避雷...
无限流丶僞科幻丶探险文 CP:黑泽(向导攻)x白华(哨兵受)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精神图景。 那可能是记忆中的一部分,心之向往的地方,回忆里最深刻的印象,亲眼见过最难忘的场景,或者是一段遗留下来的意志,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 当意识失控,异能者自创的精神图景就是一个杀人战场。 “我不是你的敌人,你可以再信任我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