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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盘(附录:《宝积经》18)

小说:缆镇语录作者:沈志伟字数:1738字更新时间 : 2024-10-26 13: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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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盘

现在,凡有学校的地方,便会有这么一块地盘:小摊贩云集,卖水果的,烧烤的,烙油煎饼的

,或卖旧书刊小文具之类……

起初也不会有争地盘这回事。

那时老吴还没有下岗,吴老太还在经营二台电子游戏机,还做童帽。

后来,老吴的厂子终于大减人,脾气很倔的老吴第一个下了岗。祸不单行,吴老太在缆镇小学

门口的二台电子游戏机在一次大检查中被封存。雪上加霜的是童帽厂积压严重,童帽外加工全

部停止。

一下子,老吴一家陷入了困境。由于近年缆镇大搞建设,老吴的土地早已名存实亡,只能领到

村里的一些补助!一家人要吃饭,大女儿念初中,小儿子读小学,每月都在花钱。

老吴家唯一的收入便是房租了。近年来,缆镇打工者日渐增多,老吴便把空着的一间三层楼租

了出支去,一年也弄个五、六千元,刚够儿女教育费用。

不久,老吴找到一个工作,帮本村电工当学徒。专门承接室内电线安装业务,每月600元,本

来老吴嫌丢面子不想去,被吴老太一阵抢白,终于放下架子,当起学徒来。

这时,眼尖的吴老太也觅到一条生财之道:学老柴妻子一样到缆镇小学门口卖水果。

老柴不是缆镇本地人,老家在离缆镇40里的乡下,代教以后租吴家的房子,每月100元,柴妻

则在校门外卖水果。

凭着老柴在校中的优势,许多学生都光顾柴师母的水果摊。因此,众多的水果摊中,柴妻的生

意最好!日久了,校门口便只剩下柴妻一个摊了,其他人自知无力竞急,另选地方而去了。

如今,吴老太也要来插一手,这不是存心同柴妻争地盘吗?

其实,卖水果是比较简单的,烧烤、烙油煎饼则需一定的技术性,吴老太是无法经营的,虽然

水果摊经营者全是外地人,但吴老太还是选择了卖水果!

说干就干!

吴老太准备了二天,不声不响地在柴妻水果摊相距20米处支了个水果摊。

当柴妻发现时,吴老太已红红火火地做了几笔生意。

任何人都有喜新厌旧的性儿,吴老太一则是新摊,东西新,秤头足,服务热情,于是学生争向

往吴老太摊上挤。

一日下来,吴老太几乎全部卖光了,而柴妻则门可罗雀,生意奇差。

收摊时,柴妻有意踱到吴老太摊前,狠狠地白了一眼,扬长而去。

吴老太一呆,心里一个激灵,便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了!这妇人恨我,莫不是要整我,老娘不怕

当夜,老柴来到吴家,很客气地对老吴说:我的房子下个月8号租期满了,我不想再租了,同

事家有空房子,想换一换空气。老吴不以为意。

第二天,一楼前半间住户老扁也来说下月10号租期满想

搬到一个老乡那里去。

第二天夜里,二楼二对小夫妻也来说,下月12号期满不住了,厂里也许要统

一租房。

这时,吴老太似乎明白了什么事情将要发生了一样。

而此刻,吴老太的水果摊生意正红,她正陶醉在每夜点人民币的兴奋之中。

第三中天午,三楼后半间做车床的小毛头进来说,生意不好做,下

月15号也许要走人了。

这时,老吴夫妻俩完全明白了:全是水果摊惹的祸!

原来,柴妻被吴老太抢了生意,心生恨意,遂下压力给老柴。

老柴平素在租住户中很有威信,而且多年一个人收水电费,很受众人敬重,再加上老柴夫妻人

缘好,乐于助人,众人于是在柴妻导演下出演了一出退房活剧!

但是,当众租住户第二次来下通碟时,老吴才明白吴老太的水果摊真的惹了祸!

老吴是精明之人,一算,如果真的众人退了房,虽说过一二个月之后也有他人租住,但会损失

不少。其损失肯定大过水果摊的收入,老吴于是劝吴老太的水果摊另觅他处谋生。

吴老太也是个倔性子,一听火了:还怕真的没人租房?我不信邪!水果摊生意正好,哪里也不

去!

天知道,新的一月刚过1号,一楼踏黄包车的老扁走了。

其实老扁并不真心想走,而是家中老父与人争宅基地被人打了,他要回去复仇!

这一下子可惊坏了吴老太:狼真的来了?

但她真的不信邪。仍不动心。

4号那天,老柴家来了几个学生,帮老柴搬了许多东西下楼,然后叫一辆黄包车,扬长而去,

也不知搬住何处?

老柴又放出声来:要搬家了,8号全部搬完。

这一把可真的吓桓了老吴,老吴终于对吴老太下了死命令:明天水果摊挪位,否则将损失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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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

刚好村边有一古庙经有关部门批准重开山门,香火正旺。

庙里管事的是老吴远亲表叔公,于是开了口子:特许吴老太在庙门口卖水果。

这一下子好了!

于是争地盘之事也平息了下来。

老柴也不搬家了。

其他几家也没了什么动静。

一楼也马上住进了一个老柴介绍来的同事!

哎!

世事便这样奇妙!

附录:《宝积经》18

第十八期

【宝积经|经文】

“如是,迦叶,菩萨欲学是宝积经者,应修习正观诸法。云何为正观?所谓真实思惟诸法。

佛陀告诉大迦叶:一切发心修菩提行的菩萨,如果有修习此《宝积经》的,就应该常常修习正观诸法。什么叫正观诸法呢?也就是所谓的对一切诸法作真实思维。真实思维的角度,一是我空观,另一是法空观。

真实正观者,不观我、人、众生、寿命,是名中道真实正观。

这是修真实正观的“我空观”。“我”是能够起主宰作用的本体;“人”是个体的思维意识活动;“众生”是不断轮回生死的主体;“寿命”是一期的生死时限。这些,本是世间有情的现象之一,有意志力,有思惟作用,有生死死生,有寿命延续。但主宰者是谁?思惟者是谁?受生死者是谁?寿命者是谁?这些,以众生的世俗理解根本无法回答,只是根据无始以来的习见,想当然地认为有自我、思惟等自体。

所以,佛陀提出“不观我人众生寿命”,但是这里的“不观”,并不是要大家闭起眼睛不去想我、人、众生、寿命,而是要以种种方法,观想我、人、众生、寿命了无自性、觅不可得,没有可以执著的内涵,也就是《金刚经》所说的:“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qs

接下来重点解说“法空观”。通过分析“常、我、实、有”及其对立面“无常、无我、非实、无”,来证明诸法皆空的道理。通过分析缘起法,来阐明行于中道的意义。

【宝积经|经文】

“复次,迦叶,真实观者,观色非常亦非无常,观受、想、行、识非常亦非无常,是名中道真实正观。

“复次,迦叶,真实观者,观地种非常亦非无常,观水、火、风种非常亦非无常,是名中道真实正观。所以者何?以常是一边,无常是一边,常无常是中无色无形、无明无知,是名中道诸法实观。

首先来看“非常非无常”这一组概念:菩萨的真实正观,其实就是对色、受、想、行、识五蕴以及地、水、火、风等四大进行观察,发现他们既非常亦非无常,这就叫“中道真实正观”。所谓常就是恒常不变的意思,就时间而言,如果前后完全一致,没有一点儿差别,那就是常,就是不变。如果前与后不同,生灭变异了,那就是无常。为什么真实观察起来,非是常呢?常是没有生灭变异的表现的;而现实的色法、心法,无疑的都在生灭、成坏、生死──变动不居的情况中,怎么会是常呢?如果是常的,那就一成不变,也就没有因果生灭的现象了。所以“常”是倒见,真实观察起来,常性是不可得的。

但是执著有无常存在对不对呢?执著无常也不对,无常是“无有常”,是“常性不可得”。如果执著实有生灭无常,那就与佛的意趣不合,容易落于断灭见。所以佛说:“常与无常,俱是邪见”。

恒常是一边,无常又是另一边;由观察恒常与无常两边俱不可得,进而觉悟到常与无常中既无色相、也没有形相、也没有无明、也没有无知,正如《般若经》所说:“慧眼于一切法都无所见”,这就是中道实相的表现。

【宝积经|经文】

我是一边,无我是一边,我无我是中无色无形、无明无知,是名中道诸法实观。

这是“法空观”的第二组概念——我与无我。按照中观的说法,我是一边,无我也是一边,由观察我与无我两边俱不可得,从而悟出我与无我两者中间,既无色相、也无形相、无无明、无无知,这就叫中道诸法真实观。

【宝积经|经文】

“复次,迦叶,若心有实是为一边,若心非实是为一边,若无心识亦无心数法,是名中道诸法实观。如是善法不善法、世法出世法、有罪法无罪法、有漏法无漏法、有为法无为法,乃至有垢法无垢法亦复如是,离于二边,而不可受,亦不可说,是名中道诸法实观。

“法空观”的第三组概念,是心实与心非实等相对待的诸法。

如果心实有自体是一边,没有自体是另一边,那么按照正确的中道理论,那都是不能成立的。由此推论,如果心识没有实体,那么依心识而起的心数法也就没有实在自性,这就是所谓的中道诸法真实观。

依据同样的道理,一切相对待的诸法,诸如善法、不善法,世法、出世法,有罪法、无罪法,有漏法、无漏法,有为法、无为法;乃至于有垢法、无垢法,也都是不可以作片面论断的。按照法空观的理论,既不可以把握,也不可以用语言表述的观想方法,才是中道诸法实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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